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14年)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蚌埠市体育代表团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8-16   阅读:
【发布部门】 蚌埠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4
【实施日期】 20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体育综合规定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蚌埠市体育代表团的通知
(2014年)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市对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参赛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蚌埠市体育代表团。代表团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团   长 张孝成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第一副团长 吴中尧 市政府副市长

副 团 长 乌兰其其格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亚 市体育局局长

刘玉泽 市教育局局长

周青山 市体育局副局长

程佑军 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克玲 市体育局副局长

边 炯 市体育局副局长

葛 强 市体育局纪检组长

秘 书 长 张 亚 市体育局局长(兼)

成   员 刘善训 市教育局副局长

林国立 市财政局副局长

盛蓓蓓 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徐大年 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产文杰 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西宗雷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司永平 市体育中学校长

张 雷 市游泳馆馆长

刘 瀚 市体育局训练竞赛科副科长

代表团下设的各工作机构和各代表队由市体育局负责组织。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