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
【发布日期】 2009.01.16 【实施日期】 2009.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法规类别】 法规规章清理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
(第143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合肥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2009年1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合肥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现决定对《合肥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十四条。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合肥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