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14年)安徽省民政厅关于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费和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8-19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 2014.12.28
【实施日期】 2014.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会议差旅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费和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厅机关公务接待费和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近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244号),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关于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财行〔2014〕1740号)、《关于启用“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伙食费、交通费专用票据”的通知》(财综〔2014〕1743号)。
为便于学习掌握和贯彻执行,厅办公室已经将相关文件挂在厅门户网站“综合信息”板块下的“学习参考”栏目内,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严格落实。在落实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出差审批制度,规范接待费和差旅费报销管理,加强接待费和差旅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接待费和差旅费制度刚性约束力。
安徽省民政厅
2014年12月28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