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皖地税任[2014]11号
【发布日期】 2014.11.25 【实施日期】 2014.1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职位职称
关于刘欲飞、吉霖同志任职的通知
(皖地税任〔2014〕11号 2014年11月25日)
刘欲飞任阜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吉霖任滁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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