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银监复[2014]319号
【发布日期】 2014.11.21 【实施日期】 2014.1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银行监管
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开业的批复
(皖银监复〔2014〕319号)
浦发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关于宣城分行开业的请示》(浦银发〔2014〕7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开业。其营业地址为:安徽省宣城市鳌峰中路56号。
二、核准晏大任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行长、陈卫英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三、业务经营范围:按照管辖行授权的业务品种开办,并报告宣城银监分局。
四、请你行自收文之日起10日内,派员携介绍信及身份证和本批复到宣城银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五、请你行持金融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六、在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后1个月内,请你行向我局报告,并抄送宣城分局。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