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 2014.11.20
【实施日期】 2014.1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人大议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方西屏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4年11月20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方西屏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