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银监复[2014]308号
【发布日期】 2014.11.13 【实施日期】 2014.11.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银行监管
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业的批复
(皖银监复〔2014〕308号)
华夏银行合肥分行:
《关于华夏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业的请示》(华银合发〔2014〕3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业。其营业地址为:合肥市繁华大道247号百乐门名品广场9号楼一层商铺101、102、103、108室。
二、核准王勇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三、业务经营范围:按照管辖行授权的业务品种开办,并报告我局。
四、请你分行自收文之日起10日内,派员携介绍信及身份证和本批复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五、请你分行持金融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六、请你分行在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