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银监复[2014]305号
【发布日期】 2014.11.10 【实施日期】 2014.1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银行监管
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筹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琥珀山庄支行的批复
(皖银监复〔2014〕305号)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筹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琥珀山庄支行的请示》(交银皖〔2014〕20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行在合肥市蜀山区琥珀山庄小区44幢筹建交通银行合肥琥珀山庄支行。
二、机构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筹建结束后,按规定向我局申请办理开业手续。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