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银监复[2014]288号
【发布日期】 2014.11.05 【实施日期】 2014.1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银行监管
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权变更的批复
(皖银监复〔2014〕288号)
郎溪新华村镇银行:
《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关于变更股权的请示》(郎新银〔2014〕8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马息萍受让黄富军持有的你行490万股股份。受让后,马息萍合计持有你行49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8%。
二、你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三、你行应加强股权管理,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