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保监许可[2014]454号
【发布日期】 2014.10.15 【实施日期】 2014.10.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皖保监许可〔2014〕454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皖发〔2014〕521号)收悉。经审查,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营业场所由巢湖市巢湖中路78号变更为合肥市阜阳北路436号骏豪华庭商业综合体201室。
原址不得保留机构。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安徽保监局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