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保监许可[2014]452号
【发布日期】 2014.10.15 【实施日期】 2014.10.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王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保监许可〔2014〕452号)
安徽同正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安徽同正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王军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同正行公估〔2014〕第18号)收悉。经审查,王军符合《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13〕第10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安徽同正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安徽保监局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