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812030305 【发文字号】 卫妇社秘[2014]372号
【发布日期】 2014.10.09 【实施日期】 2014.10.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卫生综合规定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重点人群医疗卫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意见
(卫妇社秘〔2014〕372号)
各市卫生局,宿松、广德县卫生局:
近年来,我省着力推进城市社区重点人群医疗卫生签约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少数地区认识不足,措施不力,此项工作进展缓慢。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重点人群医疗卫生签约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城市居民身体健康,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城市常住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慢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残疾人等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重点人群。创新服务模式、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是城市社区卫生重点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将社区卫生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工作作为我省医改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统筹安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协作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城市社区居民健康管理水平。
二、落实措施,扎实推进
2014年我委确定各地以重点人群为主的社区卫生签约服务率达到40%的工作目标。各地要以解决影响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一)广泛宣传,充分告知
加大对社区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的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社区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工作。要通俗易懂地解读惠民政策,详细宣传签约服务中免费服务和有偿服务的具体内容,充分告知双方权利和责任,公示团队成员基本信息,公示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与社区动员,与社区居民建立良好的互相信任和互动关系,达到与签约服务相关的知识家喻户晓。
(二)政策引导,自愿签约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人社等部门,增加财政投入,打通政策障碍,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并落实社区卫生签约服务的相关政策措施。一是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政策,尤其是要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慢性病医保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二是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慢病治疗常用药物的配备,结合实际制订慢病治疗基本药物免费发放等政策;三是增设重点人群减免费用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尤其是老年人免费健康检查项目等;四是通过建立医联体等协作机制,建立社区名医工作室等,提供大医院双向转诊服务;五是创新服务模式,以社区居民健康管理为核心,积极开展团队协作,对空巢、行动不便并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按照自愿签约的原则,落实社区重点人群医疗卫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尊重社区居民个人意愿,在坚持居民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各项惠民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引导社区居民根据自身健康需求和医生建议,签约具体服务项目。原则上,服务协议可一年一签。
(三)突出重点,目标管理
各地要对社区卫生签约服务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要实行包保责任制,把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区(县),落实到机构,落实到团队。要确保完成社区卫生签约服务年度40%的目标任务,其中重点人群签约比例应不低于40%。
落实重点人群优先签约的政策。要把辖区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慢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作为签约服务工作重点。要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服务能力,做到辖区重点人群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
三、规范服务,提升能力
各地要在推进签约服务的同时,不断规范服务提供,提高服务质量。签约服务内容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要包括医疗卫生免费服务和有偿服务内容(有偿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各地结合实际自行制订)。要提供签约居民个人健康评估和规划,让居民不仅知道自己的健康状况,同时知道如何自我干预;要强化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发放健教材料,及时将健康教育讲座等健康活动信息和季节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告知签约家庭;要强化签约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进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规范化治疗,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快速转诊、专家预约和专家会诊等服务;要在严格履行签约服务的同时,认真做好医疗卫生服务的记录和归档整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常规开展年度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训练工作,以训促学;不断强化团队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持续改进服务,优化社区卫生服务品质。
四、督导考核,信息管理
各市要定期进行签约服务工作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服务质量和社会评价,并将督导结果纳入对各区(市、县)社区卫生的绩效考核。各区(市、县)要把社区卫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绩效考核。
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各市要按照要求,建立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安装使用“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软件。使用其他软件的,也一定要实现数据收集、汇总、统计标准的统一,做到数据共享。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签约服务工作效率和绩效评价工作。
各市请于10月20日前上报本市截止9月底社区卫生签约服务工作进展情况;12月底前报送全年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内容包括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打算。同时填报本地区城市社区卫生签约服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统计指标主要为本市社区卫生服务团队的签约户数、签约人数、签约率以及签约人数中重点人群签约比例。
附件:各市城市社区卫生签约服务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