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秘督[2014]14号 【发布日期】 2014.09.28
【实施日期】 2014.09.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职业与职工教育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皖北职教园区建设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皖教秘督〔2014〕14号)
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切实推进皖北职教园区建设,根据省政府通知要求,决定于10月份对各市职教园区建设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11日。
二、督查内容
省政府2012年皖北职教会议召开以来特别是2014年以来,各市职教(教育)园区建设情况,包括前期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其中,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1.园区建设的管理体制(领导组构成、机构设置、各部门应承担的职责);
2.园区规划(制定及调整情况);
3.建设进度(经费投入情况、用地指标落实情况、基本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学校入驻情况等);
4.责任落实情况(政府统筹协调情况、相关部门履职情况);
5.主要工作举措;
6.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三、督查形式
(一)各市自查
各市要根据专项督查内容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将园区建设工作中采取的有效做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教育厅职成处。
(二)省级督查
在各市对园区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的主要方式有:
1.听取汇报。主要了解对园区建设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
2.查阅资料。主要查看关于园区建设工作的相关会议记录、文件和台账等资料。
3.现场察看。主要验证园区建设的实际进度。
4.公布督查报告。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填写统计表。请各市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市职教园区建设情况和相关数据进行认真梳理、核对,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统计表(附件1、2),加盖公章后连同自查报告一并于10月9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处。
2.请各市认真总结园区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规范,构建解决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联系人:饶庆眉,邮箱:zcc@ahedu.gov.cn。
附件:1. 2014年皖北职教(教育)园区建设进度表
2. 皖北职教(教育)园区规划及批准单位情况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