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保监许可[2014]434号
【发布日期】 2014.09.26 【实施日期】 2014.09.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东至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皖保监许可〔2014〕434号)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东至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天保皖〔2014〕206号)收悉。经审查,批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东至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池州市东至县环城北路17号中国人民银行东至县支行3号行政楼2层变更为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田园新村1号楼第2单元第一层东侧。
原址不得保留机构。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安徽保监局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