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秘思政[2014]45号
【发布日期】 2014.09.23 【实施日期】 2014.09.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放假期间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思政﹝2014﹞45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开学以来,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各级各类学校敲响安全警钟。国庆长假将至,为确保校园及学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再次强调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国庆长假期间,师生探亲访友、外出游玩,安全风险增加,人流车流剧增,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校园与学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明责任,细化措施,把校园和学生安全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结合近阶段各类事故特点和各学段学生特点,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一要高度重视防溺水教育。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水域游泳、戏水,不在无成人带领下游泳、戏水。二要突出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文明出行,遵守交规,不乘坐无牌证、超员超载等有安全隐患车辆,不违规违章驾驶机动车辆,不在马路上玩耍打闹等。三要突出加强学生防骗防伤害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防止网络诈骗、求职被骗,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和网友,尤其是女生不要在不当的时间、地点单独出行,防止被不法分子骗财骗色被伤害。四要突出加强防挤压踩踏教育。教育学生尽量不要到人群密集场所,在人多拥挤时要遵守和积极维护现场秩序,文明礼让。五要突出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养成学生良好的卫生饮食习惯,不吃不洁食物,不吃过期变质食品,不到无证摊点购买食品。
三、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一要强化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门卫和校园值班巡查制度,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严防校园治安案件发生。二要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隐患。在开学检查排查工作基础上,结合近期安全要求,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危化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工作进行“回头看”,排查隐患,建立档案,明确措施,限期整改。三要严格寄宿学生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住宿学生离校请假、返校销假制度,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四要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以任何名目利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有偿补课,未经批准,学校和教师不得擅自组织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
四、进一步强化学生家长假期监护意识。学校要通过手机短信、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渠道,做好与学生家长对接工作,强化家长安全意识,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和监护。
五、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安排好国庆假期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节假日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节假日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重要突发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严格按规定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