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银监复[2014]245号
【发布日期】 2014.09.23 【实施日期】 2014.09.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银行监管
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安庆独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法人名称的批复
(皖银监复〔2014〕245号)
安庆独秀农商行:
《关于安庆独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法人名称的请示》(宜农商银〔2014〕1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庆独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庆农商银行。
二、请持此批文、你单位介绍信及领证人身份证和原安庆独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于10日内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请在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