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发布日期】 2014.09.23
【实施日期】 2014.09.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供销社、广德、宿松县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
国庆将至,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理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特殊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营造节日良好安全氛围。
二、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秋季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特别是薄弱环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加强商场、超市、配送中心、批发市场、各类“新网工程”经营网点和各类租赁、承包经营的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以及宾馆、学校、办公楼、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值班工作
国庆期间,各级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带班领导手机要24小时保持开通。要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联系人:李云昊、夏登立
联系电话:18788868035、13865423822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