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字号】 皖经信产业[2014]214号
【发布日期】 2014.09.22 【实施日期】 2014.09.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竞赛制度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安徽省第一届“江淮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
(皖经信产业〔2014〕214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省内各高校、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工业设计产业水平,促进工业设计发展与创新,提高工业设计对我省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省政府同意,2014年我省将举办安徽省第一届 “江淮杯”工业设计大赛,现将《安徽第一届“江淮杯”工业设计大赛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组织企业、个人踊跃参赛。企业参赛作品在线提交后,各市(直管县)经信部门统一汇总确认,并将辖区企业参赛作品汇总表以正式文件上报大赛组委会。
附件:1. 安徽省第一届“江淮杯”工业设计大赛活动方案
2. 安徽省第一届 “江淮杯”工业设计大赛参赛企业名额分配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9月22日
附件1.
安徽省第一届“江淮杯”工业设计大赛活动方案
工业设计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对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工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落实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和要求,2014年我省举办首届“江淮杯”工业设计大赛。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主题
设计提升价值 创意美化生活--以“产业与设计融合”为突破口,促进安徽省工业设计加速发展,加快推动安徽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弘扬创新理念,激发创新热情,搭建展示平台,培养设计人才,提升安徽产品竞争力,塑造安徽创造新形象。
二、主办、支持和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支持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知识产权局。
(三)承办单位:安徽经济报社、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省工业设计协会。
(四)协办单位:省机械工业协会、省轻工协会、省纺织协会、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市经信委、省内各高校、有关科研院所等。
网络:安徽省经信委门户网站(http://www.aheic.gov.cn)
三、大赛类别
参赛作品包括产品设计类和概念设计类两种类型。其中:产品设计类作品为新产品样机或在售新产品,概念设计类作品为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大赛设电子信息与家用电器、家居与办公用品、养老保健与儿童用品、车辆与装备、工艺与旅游品、产品包装等六个项目类别。具体如下:
(一)电子信息与家用电器:电脑、移动电话及周边设备;通讯终端、导航设备、网络设备、数字移动通信产品;相机、摄像机、多媒体播放器等数字化与电子产品等;冰箱、洗衣机、空调及各类小型家用电器;电磁炉、油烟机、炉具等厨房电器;照明灯具;电视、音响、家庭视听系统等;可穿戴电子设备;软件应用产品等;
(二)家居与办公用品:餐具、厨具、茶具、家具、卫浴洗漱及清洁用具、钟表、个人护理用品等;纺织服装与家纺用品等;打印机、传真机、投影机、办公家具、办公文具、以及在办公及公共场合为公众提供信息、金融、旅行、购物、休闲等服务功能的各类产品;运动休闲用品等;
(三)养老保健与儿童用品:医疗与科学专用或个人保健用专业医疗设备、器械、仪器、用品等;专为满足儿童生活、教育等方面需求而设计的家居用品、文具、玩具、运动器械、电子信息产品、家电等;
(四)车辆与装备:以工业设计智慧创造的各类新兴产业、能源产业、装备产业的智能机械设备、起重设备、机测设备、加工设备、机器人、生产工具等;突出低碳环保和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应用与外观、功能完美结合的轿车、客车、货车、工程作业车、专用汽车、改装车等整车设计;
(五)工艺与旅游品:可以批量化生产的具有安徽文化特色的工艺品、饰品及旅游商品;
(六)产品包装:以市场营销为目的并在低碳、绿色、环保理念上具有特色的各类商品包装物、包装材料创新设计。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资格:大赛以个人或团队为参赛单位,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5人)。提倡企业与设计师、设计机构或院校联合组队参赛,同一参赛单位可提交多个参赛作品,个人参赛者最多可提交3个参赛作品。其中:产品设计类面向在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计机构、独立设计师、制造企业征集;概念设计类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设计机构、独立设计师征集。
(二)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须是2013年1月份以后所启动的设计作品、在试新产品或在售新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符合低碳、绿色、环保设计理念的市场拓展、人文关怀、传统再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服务及商业模式创新等要求,作品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2. 同一件作品只能由一个单位或个人申报。已参加其他任何形式工业设计赛事或公开发表过的概念设计作品,不得参与申报本届大赛;已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工业设计赛事且获得奖项的产品设计作品,不得参与申报本届大赛。
(三)赛事安排
1. 报名:参赛者登录安徽省经信委门户网站工业设计大赛专栏注册报名。
2. 初赛提交作品要求
(1)初赛只接受网上作品提交,设计作品需同时提交设计图纸2-3张(JPG格式图片,A1幅面594X841mm,分辨率:150dpi;图纸模版统一从大赛官网下载)及一个演示PPT文件。
(2)设计图纸包括三维效果图,内容包含设计主题、外观尺寸图及产品三视图、效果图、结构细节等,并配有必要的文字叙述和对应原理介绍(版面内除标注作品名称外,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与作者相关的其它信息,否则将被视为违纪而撤销参赛资格)。产品设计类作品另需提交实物照片1-2张。
(3)2014年10月20日-11月20日,参赛者登录大赛组委会官方网站在线提交参赛作品(附件资料使用PDF格式扫描件上传,且不得超过50M)。作品提交后生成唯一作品代码,一个作品只能提交一次,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使用同一作品参加多个类别比赛。省内制造企业由各地统一组织参赛,企业按要求在线提交作品后,由各市(直管县)经信部门将辖区所有参赛企业作品汇总表提交到大赛组委会。
3. 复赛
(1)经初审入围的复赛作品,作者可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约定时间完成样品或按比例缩放的实物制作(概念设计类作品可不提交实物制作,直接以设计样稿参评;若实物产品体积过大,可以提供产品模型或展示产品使用场景与特性的影像视频资料,视频文件格式为AVI或MPG格式),并按组委会指定地点提交作品参加复赛。参赛作品的制作、运输等费用自理。
(2)大赛组委会将于2014年12月10日前通过官网公布复赛入围作品。进入复赛资格的作品实物或模型应于2014年12月20日前制作完成。
4. 大赛活动的具体要求、细则和安排,组委会适时制定并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四)评选标准
序号
满足的属性
评审标准
所占评分比例
1
创新性
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体现参赛者的创新能力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30%
2
技术性
性能稳定,技术先进,功能合理,能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的要求;能综合考虑生产中的工艺、材料及成本等因素,并具备生产的可行性
20%
3
造型性
参赛者需要在作品中体现对文化背景的理解和思考,通过作品造型更好地体现设计功能的实现;具有良好的舒适性、便捷性,识别与操作简单、高效,人机关系协调
20%
4
环保性
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
15%
5
表现力
色彩搭配合理,形态体现科技与艺术的结合,与使用环境相协调;能够在设计方法、绘画能力及设计细节上最大程度地表现参赛者的设计意图
15%
五、时间安排
2014月9月-11月20日 征集参赛作品。
2014月11月20日-12月10日 大赛初评,初评结果公示、公布。
2014年12月底 入围作品答辩,大赛终评;获奖和入围作品实物展示、颁奖。
六、评审机构
本届大赛组委会设立专业指导委员会和专业评审委员会。
(一)专业指导委员会
负责制订本次大赛的评审实施规则,指导大赛参赛评审工作,负责处理大赛过程中的有关专业技术及回避等方面重大问题,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及等级。
(二)专业评审委员会
由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按照评审规则、评审细则和分工,具体负责各评审阶段参赛项目评判和打分,提出最终获奖名单及等级。
七、表彰和奖励
通过大赛总评,不分项目类别评出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10名、优秀奖20名和鼓励奖(若干名)。其中,概念设计作品评奖比例不超过各奖项等次的50%。获奖作品由组委会颁发奖杯和证书(获奖项目的团队名称、成员姓名等内容可列入证书),并给予奖金。其中,金奖50000元、银奖30000元、铜奖10000元、优秀奖5000元、鼓励奖1000元。
对获得奖项的作品,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工业设计评奖。对积极参与大赛组织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组委会颁发“大赛先进集体”和“大赛先进个人”奖状。对认真履行专业指导和专业评审职责、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评委,由组委会颁发“大赛优秀评委”奖状。
八、宣传报道
本届大赛将通过中央和省内外新闻媒体和资讯平台发布大赛信息,并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开设“安徽省第一届‘江淮杯’工业设计大赛”专栏。
九、参赛作品知识产权
(一)提交参赛相关资料的处理和版权问题
1. 所有寄送至大赛组委会的纸质资料概不退还。
2.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具有作者独立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所有参赛概念作品必须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它比赛。如发现有侵权、抄袭行为,参赛者负全部责任。对于有侵权、抄袭行为的参赛者,组委会有权在比赛任一阶段取消其参赛资格,其所获之奖项有权予以收回。
3. 参赛者应避免其作品丧失新颖性并承担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责任,大赛组委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在评审期间有为参赛作品保密的义务。
4. 谢绝一稿多投,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
5. 本次设计大赛充分尊重知识产权,参赛者拥有其设计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
6. 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在媒体上的宣传、出版发行、展示等。
(二)参赛一般条例
1. 主办机构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参赛申请的权利。如有需要,主办机构有权修改评审标准。
2. 参赛人须保证不向主办机构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
3. 如未能选出合适的得奖者,主办机构保留对某些奖项空缺的权利。
4. 若对奖项结果有任何争议,一切均以终审结果为准。
5. 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十、安徽省第一届“江淮杯”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
总顾问:杨振超 副省长
主 任:牛弩韬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成 员:张德山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王灯明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李和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任予赞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周明洁 省文化厅副厅长
蒋 麟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工程师
胡东辉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员会主任
周 密 团省委副书记
邢江霞 省妇联巡视员
周 宏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十一、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卫兵、张文连
联系电话:0551-62871869、62871749
传真:0551-62871854
网址:http://www.aheic.gov.cn
E-mail:ahsjds2014@163.com
附件2. 安徽省第一届 “江淮杯”工业设计大赛参赛企业名额分配表
市(县)
企业数量(户)
市(县)
企业数量(户)
合肥市
60
池州市
20
芜湖市
40
黄山市
20
马鞍山市
30
安庆市
30
铜陵市
20
淮南市
20
蚌埠市
30
阜阳市
20
宣城市
20
淮北市
30
亳州市
20
六安市
30
宿州市
20
广德县
10
滁州市
40
宿松县
10
注:各地组织参赛的企业数量不得低于上述分配名额,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