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秘基[2014]70号
【发布日期】 2014.09.16 【实施日期】 2014.09.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义务与基础教育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召开义务教育学区建设交流汇报会的预通知
(皖教秘基〔2014〕70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2010年3月,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学区建设的意见》(皖教基〔2010〕10号),旨在指导各地有效整合教育资源,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总结交流各地工作经验,研究学区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准进一步工作的着力点,拟召开义务教育学区建设交流汇报会。现就会议预通知如下:
一、认真回顾总结学区建设的历程和成效。各市、直管县要对学区建设的工作部署、主要措施、现状成效等作认真梳理,形成书面总结。
各市选择1个学区建设体系完善、学区管理运转顺畅、成效明显的县(区)作全面总结,形成典型材料。典型材料可以是1个县(区)的,也可以是1个学区的。典型材料应系统、具体,可供学习借鉴。
二、工作总结和典型材料应突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一总体目标,围绕学区设置、学区管理委员会组成和人员职责、学区管理委员会与中心学校关系、学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建设、学区管理委员会履行“六统一”管理职责的具体措施、对学区管理委员会工作的指导监督,以及学区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全面系统总结。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突出具有实践价值的具体做法。对于进一步促进和完善学区建设的工作打算、意见和建议也请在总结和典型材料中一并提出。
三、各市、省直管县,以及提供典型材料县(区)、学区的相关文件、工作制度请随工作总结和典型材料一并于10月1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四、报送总结材料和典型材料既是筹备会议的前期工作,也是对全省学区建设的梳理总结。各地务请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工作。省教育厅将依据各地报送材料,确定参加交流会的县(区)或学区。
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史常斌,邮箱:shichangbin@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