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812030018 【发文字号】 皖商办建函[2014]780号
【发布日期】 2014.09.15 【实施日期】 2014.09.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进出废旧物品卫生检疫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皖商办建函〔2014〕780号)
各市商务局:
近年来,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按照商务部和我厅的部署,积极开展达标升级改造,提高了回收拆解能力,增强了资源综合利用率和环保水平,提升了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为全面了解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基本情况,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请各市商务局组织对辖区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经省商务厅(原省经贸委)批准设立、目前正常经营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二、调查内容
1. 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场地、拆解厂房、注册资本等(见附件1)。
2. 企业设施设备情况:包括拆解设备、环保设施设备、信息化设备等(见附件2)。
3. 其他有关内容: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环保部门有关文件等有关资料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1. 各市商务局具体经办人员要深入企业及回收网点,认真核实,摸清企业家底,准确掌握企业真实情况。
2. 各市商务局要督促企业做好调查资料的填报和整理工作,于10月31日前汇总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3. 所有资料均需报送纸质文件,其中附件1、2需要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 系 人:陈俊海
附件:1. 安徽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2. 主要设备清单
安徽省商务厅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