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812030014 【发文字号】 建质函[2014]1426号
【发布日期】 2014.09.12 【实施日期】 2014.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建筑安装施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建质函〔2014〕142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按照省政府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省安办明电〔2014〕33号)的要求,结合《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质函〔2014〕1415号)的工作部署,现就加强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当前工作突出位置,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请各地于9月30日前向厅质安处报送专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报送内容
(一)总结材料
1.开展专项行动采取的主要措施及进展情况;
2.大检查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3.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4.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请各地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于每月1日前向厅质安处报送上月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二)工作信息
1.反映专项行动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的信息;
2.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
请各地于每周二向厅质安处报送至少1条大检查工作信息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三)统计报表
各地要认真统计专项行动期间 “六打六治”以及重点工作措施开展等情况,于每月1日前向厅质安处报送《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同时,要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联系人:董理论
附件:《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省安办明电〔2014〕33号)(略)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