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质函[2014]1334号
【发布日期】 2014.08.27 【实施日期】 2014.08.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建设工程监理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函〔2014〕133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县、宿松县建设局,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2014年度省级工法申报,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每项省级工法申报单位不超过2家,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申报的工法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并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工法关键技术达到省内领先及以上水平。
二、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工法管理工作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工法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鼓励建筑施工企业积极研究开发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住宅产业化方面的工法,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提升全省施工技术水平。
2014年8月27日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