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保监许可[2014]390号
【发布日期】 2014.08.26 【实施日期】 2014.08.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庐阳区营销服务部改建为支公司的批复
(皖保监许可〔2014〕390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庐阳区营销服务部改建支公司的请示》(新保皖发〔2014〕7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庐阳区营销服务部改建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庐阳区支公司。
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庐阳区支公司营业地址为合肥市长江中路319号仁和大厦4层。
三、该机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四、你公司持本批复来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时向我局缴回原保险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五、你公司自批准改建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就改建事项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月,并同时按照《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公告。
安徽保监局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