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保监许可[2014]388号
【发布日期】 2014.08.26
【实施日期】 2014.08.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陈楠、封乃杰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保监许可〔2014〕388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陈楠任职资格的请示》(平保寿皖分发〔2014〕82号)、《关于封乃杰同志任职的请示》(平保寿皖分发〔2014〕86号)收悉。经审查,陈楠、封乃杰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安徽保监局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