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14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7-01-18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质函[2014]1213号
【发布日期】 2014.08.10 【实施日期】 2014.08.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国家安全工作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质函〔2014〕121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宿州、六安市城管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明电〔2014〕30号)转发你们,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我厅近期转发的《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城镇地面开挖和地下施工管理保障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皖安办明电〔2014〕27号)以及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函〔2014〕705号)和《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天气条件下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4〕1074号)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筑牢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切实解决当前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当前建筑施工现场、燃气经营场所和汽车加气所站、燃气管网等各类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附件:《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明电〔2014〕30号) (略)

2014年8月10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