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明电[2014]27号
【发布日期】 2014.08.08 【实施日期】 2014.08.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的通知
(皖政办明电〔2014〕27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抓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省政府第三次全体会议特别是王学军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实质,抓好贯彻落实。要建立和完善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形成分管领导抓分管、主管部门抓行业、市县政府抓区域的责任体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要求,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主体、有时间表、有可检验的成果。淮南、亳州、六安市就地区生产总值,滁州、黄山、铜陵市就固定资产投资,马鞍山、淮南、铜陵市就财政收入,淮南、淮北、铜陵市就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六安、宣城、亳州市就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六安、淮南、滁州市就亿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增速较低问题,专题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包括需要省里帮助解决的问题;省国资委就省属重点企业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于8月20前报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人:魏昕;联系电话:0551-62603271,15805518916。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