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秘师[2014]52号
【发布日期】 2014.08.04 【实施日期】 2014.08.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中等教育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评价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师〔2014〕52号)
各有关市、县(区)教育局:
为加强对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的管理,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及时总结交流项目成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的通知》(皖教师〔2014〕5号),决定开展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改革示范项目”)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标
通过组织绩效评价,对“改革示范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加强动态管理;通过考核评价项目实施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产生的效益,总结推广项目成果,切实发挥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评价对象
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
三、评价内容及依据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保障、项目实施、项目成效三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17个主要观测点。
评价依据为《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1)。
管理平台为《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登陆说明见附件2)。
四、评价组织与方式
省教育厅委托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项目评价工作,省教育厅师资处负责相关统筹协调工作。
各市、县(区)教育局将项目申报书、出台的政策文件、实施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等上传《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省教育评估中心通过该系统定期公布各项目进展情况。并根据各项目总体情况,确定部分项目进行实地验证性评价。实地验证性评价采取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
五、时间及步骤
(一)2014年8月10前,各市、县(区)教育局通过《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完成项目实施情况上传工作。8月中旬,省教育厅将对各地“改革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通报,此后每两个月通报一次。
(二)2014年12月,组织专家对 各“改革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价,并选择部分项目进行实践调研,重点了解项目的组织领导、实施进度、目标实现情况等;
(三)2015年6月,开展“改革示范项目”深度评价工作,对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进行验收。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管理,切实推进项目实施。承担改革示范项目的市县教育局要对照评价指标,加强项目实施情况自查,细化项目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按时完成项目申报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同时,要及时通过项目管理网络平台上传相关材料。
(二)强化服务,认真落实保障举措。承担“改革示范项目”的市县教育局要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员、经费和政策保障,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项目阶段性成果的总结推广,充分发挥改革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省教育厅将通过项目管理网络平台,实时跟踪各项目进展情况,并根据各项目实施情况,确定予以支持推广或调整退出的项目。
附件:1. 《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 《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简要说明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8月4日
附件1
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及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项目保障
(25分)
组织领导
(10分)
项目实施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4分);建立教育系统外相关部门、系统内相关职能科室协同推进机制(6分)。
查看相关文件等
政策措施
(14分)
出台文件措施,为项目的实施、成果应用推广营造政策环境(10分);召开专题会议,推进项目实施(4分)。
查看政策文件及会议记录
经费投入
(6分)
通过列入财政预算等多种途径筹措项目经费,使用规范(6分)
查看资金拨付及使用记录
项目实施
(40分)
计划执行
(10分)
按照项目申报书细化项目实施目标任务、时间表、路线图(2分);按时按量完成项目任务、实现项目目标(8分)。
查看申报书、政策文件、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平台维护
(20分)
通过《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管理平台》及时上传项目实施过程性资料(5分);项目实施过程性资料翔实,能充分反映项目实施过程(10分);资料内容丰富,呈现形式多样,设计美观,效果良好(5分)。
查看网络平台建设资料
项目管理
(5分)
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5分)。
查看相关制度文件
项目验收
(5分)
已完成的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结题申请验收,及时提交验收报告及总结(3分);项目档案资料丰富、完备(2分)。
查看项目结题验收资料
项目成效
(35分)
成果水平
及应用
(20分)
项目成果被市以上政府、省以上部门上升为政策性文件或予以推广,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新教师管理机制具有积极影响,产生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15分);成果正式出版或发表(有CN刊号)或获奖,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5分)。
查看相关相关文件及奖励证书、论文、专著等
社会评价
(5分)
注重项目成果的宣传推广,受到省级以上媒体报导(5分)。
查看相关宣传资料
特色创新
(10分)
项目成果在理念、实践、制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对破除制约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解决一些瓶颈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具有实践意义(10分)。
查看成果资料
本指标体系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4〕3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的通知》(皖教师〔2014〕5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附件2
《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简要说明
一、项目网址:
http://61.132.133.21:81/
二、项目管理
1、登录。点击项目网页的链接“项目管理”,输入已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项目管理界面。用户名为《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的通知》(皖教师【2014】5号)中项目实施单位中文全称,密码为实施单位第一个汉字的第一个汉语拼音字母。
2、管理
(1)点击菜单“我的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各项目用户可创建、查看、修改属于自己的项目数据;各项目主管部门可查看属于自己管理范围内各项目的数据、实施进度,但不能修改项目数据;省教育厅师资处、省教育评估中心可查看全省所有项目的实施情况。
(2)点击菜单“我的新闻管理”,各项目用户和项目主管部门可发表项目实施经验交流等文章,经省教育厅师资处、省教育评估中心审核后在项目网站首页向公众显示。
(3)点击菜单“我的密码”,可修改自己的密码。建议密码采用字母、数字的组合,长度不小于6。密码若连续输错6次,该用户将被锁定、无法登录。请在项目QQ群(313078025)里申请解锁。
(4)点击菜单“我的日志”,可查看本用户的所有操作记录,包含IP地址、时间、操作内容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