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14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信息化领导力第二期培训班(视频)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7-01-29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秘[2014]314号
【发布日期】 2014.08.02 【实施日期】 2014.08.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信息化领导力第二期培训班(视频)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教秘〔2014〕314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教育信息化领导力专题培训班的通知》(皖教秘〔2014〕284号)精神,为保证全省教育信息化领导力视频会议培训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8月8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1:30。

地点:省教育厅十三楼设主会场,各市、县(区)教育局设分会场(每个县区最多可以设5个分会场)。

二、参加培训人员

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市、县(区)教育局局长和分管教研工作的副局长(已参加教育部和省集中培训的局长不再重复参加),负责教育信息化、基础教育、教育研究、师资培训、电化教育、装备管理工作的科室负责同志;中小学校校长。

三、培训内容

1. 金燕副厅长就我省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发展态势作培训报告;

2. 省教科院、省电教馆分别介绍安徽省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安徽省教育公共管理平台的建设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此次培训对于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各地分会场,切实做好参训人员的组织和安排,保证会场秩序和培训效果。省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将通过视频画面等方式对各地会场的参训情况进行检查掌握。各地参训人员情况和落实培训会议相关要求的措施安排等情况,请于会后报送省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

2.分会场网络要求必须是独享电信10兆以上带宽,使用Google浏览器登录全省教育视频会议服务器地址参会。

3.定于8月6日和7日9:00-11:30进行网络视频调试。请各地电教馆提前做好分会场的系统联调测试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主会场联系,联系人:石伟胜、张天寿,电话:0551-62158630、62158709、13395605399。全省教育视频会议群号码:157069082。8月5日各地电教馆请将分会场的落实情况报告省电教馆。

4.全省教育视频会议服务器地址:

1号服务器http://122.226.44.109:81(电信线路)、http://102.69.176.135:81(联通线路);

2号服务器http://60.166.6.169(电信线路);

3号服务器http://60.166.6.170(电信线路)。

各分会场请按照《全省教育视频会议服务器分配表》(见附件)参会。

5.登录账号与密码:

分会场登录账号按照单位中文名称填写,如**教育局分会场、**教育局**中学分会场,全省统一登录密码为“jyxxh”。

6.各县(区)教育局请将本县(区)所有分会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信息在8月7日前发送至sws@ahedu.gov.cn。

省基础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联系人:周天明、王世忠;联系电话:0551-62826052、64495743;邮箱:xxh@ahedu.gov.cn。

附件:全省教育视频会议服务器分配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8月2日

附件
全省教育视频会议服务器分配表

1号服务器http://122.226.44.109:81(电信线路)、http://102.69.176.135:81(联通线路);

合肥市、亳州市、淮北市、宿州市、阜阳市、蚌埠市、淮南市

2号服务器http://60.166.6.169(电信线路)

滁州市、六安市、芜湖市、铜陵市、池州市

3号服务器http://60.166.6.170(电信线路)

马鞍山市、安庆市、宣城市、黄山市、广德县、宿松县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