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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7-01-29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字号】 皖经信综合函[2014]923号
【发布日期】 2014.08.01 【实施日期】 2014.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企业综合规定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经信综合函〔2014〕923号)

委机关各处室局,派出机构、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14〕21号)要求,切实清理和确定我委涉企收费项目,建立“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同意,现将我委《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综合法规处(减负办)。
联系人:陈晓芳 陈志鹃;联系电话:0551-62871167、62876652;传真:0551-62876652;电子邮箱:anhuijianfu@126.com。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8月1日

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14〕21号),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如下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皖政办〔2014〕21号)文件要求,以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为核心,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完善涉企收费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为企业发展进一步创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
建立我委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工作体系,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减少收费事项,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建立收费信息平台,构建项目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收费监管体系。
三、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1、确定清单范围。纳入清单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纳入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社会组织收费、其他类收费(如保证金、滞纳金、押金等)。
2、开展自查自清(8月1日至8月11日)。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由委各有关处室局、委属单位以及各行业协会先行开展自查自清(此次清理以2014年6月30日为截止日)。其中,委属单位和社团组织的收费清理,由其对口管理的处室局一并负责落实;实行资质管理的各类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的收费,由相关管理该组织的处室局负责落实。各单位分类填写收费清理表格,于8 月11日前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自查报告(包括涉企收费清理规范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有关表格等)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委综合处(省减负办),电邮:anhuijianfu@126.com)。委属单位由财务处负责汇总报送,联系人:周珊,电话:62871793;社团组织由规划处负责汇总报送,联系人:张涛,电话:62871885。没有涉企收费事项的单位实行零报告。
3、提出收费意见(8月1日至8月11日)。各有关处室局、委属单位、社团组织对纳入清单范围的各项收费进行全面清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以清单方式列举,逐项提出清理意见(保留、冻结、取消、降低收费标准),同时说明开展此项工作和收取此项费用的政策依据。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相关收费,凡是逾期不申报的,视同放弃;不提出清理意见的,视同取消。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将涉及收费的前置服务项目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
4、确认收费项目(8月11日至8月15日)。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进行集中审核,重点在取消、冻结、下放上下功夫。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收费项目;冻结虽有法定依据,但明显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为科学有效的收费项目,一律下放市县管理。
5、确认收费标准(8月11日至8月15日)。重新评估进入省级收费清单的收费标准,下调企业反映过高,以及收费体量过大、实际服务成本较低的收费标准。改革以投资额为收费基数的建设项目收费方式。有上下限的收费标准,一律以下限为收费限额。
6、确定服务责任(8月1日至8月15日)。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拟保留的收费事项,各单位同时要明确收费项目的服务内涵和服务标准,对只收费不服务或不按规定标准提供服务的,按乱收费查处。
7、确定监管责任(8月1日至8月15日)。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收费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主体,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进一步规范收费权力的行使,积极探索建立与收费事项相对应的监管责任体系,明晰主管业务处室局与下属单位、行业组织、资质管理的中介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收费清单也是责任清单,违规收费以及监管工作失责的,依法依规追究主管处室局责任。
8、严格责任追究。健全违法收费行为责任追究,加强价格执法,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按照收费就要承担相应服务、相应责任的要求,开展收费情况检查和评估,对擅自收费、扩大范围收费、随意要价、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9、加强信息公开(11月1日至11月30日)。经过审核确认、省政府审定后的收费清单,要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对象、服务标准、监管责任等,通过委门户网站、有关媒体等予以公开,并纳入我委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内容。有关处室局、委属单位、社团组织要严格按照新的收费清单收取费用,逐步把收费清单纳入本委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运行和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施目录清单管理,是推进简政放权的具体行动和激发企业活力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有关处室局、委属单位、社团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类收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涉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清理工作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并将名单和联系方式于8月11日前报委综合处(省减负办),联系电话:62871167,62876652,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要求,依法清理(8月1日至8月15日)。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源头规范、依法实施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要认真对照清理职责,对有关处室局、下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由本委核发资质的中介机构收费进行清理规范,确保所有收费应清尽清,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查(8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建立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对于企业反映强烈的收费事项,要多方征求意见,凝聚各方智慧,切实解决问题。要把推进涉企收费清单工作纳入机关效能考核和年度工作考核,适时组织督查,落实行政问责制度。

附件:1.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登记表
2.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表
3.政府性基金和其他类收费登记表
4.社会团体涉企收费登记表
5.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前置服务收费登记表
6.填表说明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8月

附件1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服务内容
文件依据
收费机构
2013年收费金额
(万元)
清理意见
(保留、冻结、取消、降低标准)







































































注:“文件依据”栏,填写法律法规名称或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附件2
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收费单位
性质
服务内容
文件依据
2013年收费金额(万元)
清理意见
(保留、冻结、取消、降低标准)

















































































注:“文件依据”栏,填写法律法规名称或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收费单位性质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等。

附件3
政府性基金和其他类收费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基金和其他类收费项目
征收标准
征收范围
征收依据
征收机构
2013年收入(万元)
清理意见
(保留、冻结、取消、降低标准)

































































注:“文件依据”栏,填写法律法规名称或批准征收基金的机关及文号。

附件4
社会团体涉企收费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社会团体名称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服务内容
文件依据
2013年收费金额(万元)
清理意见
(保留、冻结、取消、降低标准)









































































注:1.“文件依据”栏,填写法律法规名称或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2.本表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所属社团填报。

附件5
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前置服务收费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名称
收费
项目
收费
标准
收费范围
服务内容
文件依据
前置
环节
2013年收费金额(万元)
清理意见
(保留、冻结、取消、降低标准)

















































































注:1.“文件依据”栏,填写法律法规名称或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2.前置环节,指该项中介服务收费相对应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环节。
3.本表由实施中介机构资质管理的省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填报。

附件6
填表说明

附件五张表格,涉及的部门必须全部填报,表格中涉及的事项以2014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附件1: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登记表。本表所填收费是指各部门各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经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或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在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凡在我省范围内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包括市县),由省级部门或单位负责统一填报。
1、收费项目:以国家及省批准收费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为准,尽量详细,特殊项目特别庞杂的可备注,详见文件;
2、收费标准:要求同上;
3、收费范围:以法律法规及批准收费文件规定的收费范围为准;
4、服务内容:一类是指国家机关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另一类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特定服务;
5、文件依据:批准该项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现行文件(发文机关、文号。包括调整标准文件);
6、收费机构:指执收单位名称;
7、2013年收费金额:要求分别填写省本级和本系统(不含省本级)的收费额。
附件2: 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表。本表所填收费是指各部门各单位所属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归口管理的省属企业提供场所、设施、技术、信息、知识、体力劳动等经营服务,收取的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审批或会同相关部门审批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1、收费项目:以国家及省批准收费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为准。有子项的填到二级目录。
2、收费标准:以国家及省批准收费的文件为准。有子项的填到二级目录。
收费项目、标准如果太复杂无法一一列举,可以说明见文件,但须写清发文单位、标题和文号。并复印相关文件。
3、收费范围:填具体的服务对象。
4、收费单位性质:填事业单位、企业、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等。
5、服务内容:填该项收费所对应的具体服务内容。
6、文件依据:填写法律、法规名称和现行有效的批准文件,包括发文单位、标题和文号。
7、“2013年收费金额”填省本级收费单位2013年收费金额,同时对应二级收费目录。
附件3:政府性基金和其他类收费登记表。本表所填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他类收费是指5个附件表以外的收费项目,如保证金、滞纳金、押金等,无论返还不返还都应纳入。
1、基金项目:以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名称为准。
2、征收标准:同上。
3、征收范围:同上。
4、征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名称;文件标题、问号及发文机关。
5、征收机关:指执收单位名称。
6、2013年收入:要求分别填写省本级及本系统(不含省本级)的收入额。
附件4:社会团体涉企收费登记表 。本表所填收费为各部门各单位所属社会团体收取的所有收费,包括提供场所、设施、技术、信息、知识等经营服务,收取的经物价部门审批或自行确定收费标准的涉企经营性收费和对企业收取的会费。
1、收费项目:以国家及省批准收费的文件中项目名称为准;会费。
2、收费标准:以国家及省批准收费的文件为准,有子项的填到二级目录;会费标准。
3、收费范围:填具体的服务对象;涉企会费会员。
4、服务内容:填该项收费和会费所对应的具体服务内容。
5、文件依据:填写法律、法规名称和现行有效的批准文件,包括发文单位、文件标题和文号;涉及会费标准的章程条款。
6、“2013年收费金额”填省本级收费单位2013年收费金额;2013年会费金额。
附件5: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前置服务收费登记表。本表所填收费是指各部门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的中介机构、专业技术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涉及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在实施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时,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的各类论证、评估、评价、检测、检验、鉴定、审查报告、证明等收费。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审批的和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自行确定收费标准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
实行资质管理的中介机构、专业技术机构主要指资质管理部门为加强行业的监督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对进入该行业企业实施资质管理,相关企业须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活动。实行资质管理的中介机构、专业技术机构提供非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不需填。本表内容反映的是行业情况。
1、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名称:填行业统一规范名称。
2、收费项目:以国家及省批准收费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为准。自行确定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填写要规范、科学。
3、收费标准:以国家及省批准收费的文件为准,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收费填市场调节价。
收费项目、标准如果太复杂,可以说明见文件,但须写清发文单位、标题和文号。
4、收费范围:填具体的服务对象。
5、服务内容:填该项收费所对应的具体服务内容。
6、文件依据:填写法律、法规名称和现行有效的批准文件,包括发文单位、文件标题和文号。
7、“前置环节”指该项中介服务或专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用于哪个部门哪个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环节。
8、“2013年收费金额”填全行业所有取得资质的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2013年收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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