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发布日期】 2014.07.29
【实施日期】 2014.07.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会议差旅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参加2014年中国安徽(合肥)农业产业化交易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供销社,广德、宿松县供销社,省社有关企业:
为展示农业产业化最新成果,增进企业交流与合作,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由农业部、安徽省人民政府主办的2014中国安徽(合肥)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将于2014年8月30-9月1日在安徽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根据省政府副省长、省组委会主任梁卫国在7月14日本届农交会筹备工作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全省系统实际,为做好本届农交会的参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展团
省社成立以各市供销社、省直管县供销社和省社有关企业为成员的供销社展团,筹展办公室设在合作经济指导处,具体负责筹展事宜。
二、明确分工
省社筹展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省系统筹展参展工作,做好相关服务。各市、省直管县社负责组织本市、县系统有关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参加展会工作。省棉麻公司、省茶叶公司负责做好招商邀商等工作;省辉隆集团负责做好项目签约等工作;省社相关企业做好参展等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农交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明确相关科室具体落实筹展参展等工作。各参展企业销售展品时须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省社筹展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
三、抓好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抓紧进行研究和部署,积极组织系统有关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参加本次农交会。要大力组织各类名优新特农产品参展,严把产品质量关,保证产品质量。展品要突出展示供销社改革发展最新成果,力求代表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和水平,产品包装要印有供销社标识。要备足货源,满足参观者购物需求。
四、相关要求
1、本次交易会,供销社展位面积180平方米,展位设计制作布置由省社具体负责。展位、特装经费由省社承担。
2、请各地、各单位将参展企业名录(见附件1)、参展展品名录(见附件2)、企业简介、产品宣传图片、生产基地宣传图片等有关材料于8月13日前报送省社合作经济指导处。参展样品于8月22日前送达。
省社确定的参展企业名单、参展证件申领、展品送达时间、展品储存地点等另行通知。
联系人:夏登立;联系电话:0551-62663651;QQ:912098776
附件1:安徽省供销社系统参展企业名录
附件2:安徽省供销社系统参展商品现场销售名录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4年7月29日
附件1:
安徽省供销社系统参展企业名录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
序号
单位
邮编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联系人
主要产品
品牌/商标
备注:参展企业需保证商品的供应,防止出现脱销情况。展示展销期间,产品禁止移动到其他展区。服从统一管理。
附件2:
安徽省供销社系统参展商品现场销售名录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
序号
单位
现场销售联系人手机
产品名称
备注:1、需要现场销售的企业需保证展品不脱销,展品按规定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
2、服从省供销社农交会筹备办公室的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