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字号】 皖环函[2014]930号
【发布日期】 2014.07.16 【实施日期】 2014.07.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皖环函〔2014〕930号)
各市环保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209号)要求,现将2014年度我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需具备《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环发〔2013〕78号)中规定的条件。
二、晋升年限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年限、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市或省直厅局人事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附件1),每份表需贴本人1寸近照1张。
(三)《申报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一律用A3纸打印)一式15份。
(四)《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单位公示证明》(附件4)各1份。
(五)符合外语或计算机免试的,应填写《安徽省职称外语免试审批表》(附件5)或《安徽省职称计算机免试审批表》(附件6),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任现职后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均需提供原著、原刊)。
(七)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及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书等原件审核后退还)。
(八)免冠2寸近期正面照片1张(资格证书备用)。
(九)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外,报送的其他材料均须分类排序装订成册,并使用规范的档案材料盒报送,每盒封面帖上“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登记表”(附件7)。
四、时间安排
(一)报送材料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19日(正常工作时间)。
(二)评审材料报送至省环保厅人事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政务新区怀宁路1766号0606室)。
五、有关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涉及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严把参评材料的审查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现象。
联 系 人:魏 伟
联系电话:0551-62376656
附件: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 申报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主
现任职务 现从事何种技术工作 要
现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工
学 毕业时间 学校 专业 学历 学制 学位 作
简
历 历
外语考试结果 计算机考试结果 任期考核结果
继续教育情况 公示情况 是否破格
主
要
论
文
论
任 著
现 及
职 业
以 务
来 获
主 奖
要 情
业 况
务
工 市
作 主 厅
实 单 管 人
绩 位 部 事
意 门 部
见 意 门
见 审
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意 年 月 日
见
3.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材料提供虚假、失实,本人自愿五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人社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4.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其申报的材料已经本单位审查,并按省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后无异议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5. 安徽省职称外语免试审批表(略)
6. 安徽省职称计算机免试审批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贴
照
片
处
毕业学校及时 间
参加工作
时 间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取得任职
资格时间
聘任
时间
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工作
单位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免
于
考
试
理
由
单
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地
市
或
厅
局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
批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7. 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登记表
申报人:
申报专业:
申报职称: 单位(章):
序号
材 料 名 称
份 数
备 注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申报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复印件
职称外语相关材料
职称计算机相关材料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科技成果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论文论著
呈报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