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皖人社秘[2014]227号
【发布日期】 2014.07.10 【实施日期】 2014.07.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招工与就业
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4〕227号)
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实施好2014年就业促进民生工程,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按照省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4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政府2014年民生工程部署要求,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基本思路,创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机制,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力度,提升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能力;规范就业见习岗位和补贴资金管理,提高就业见习待遇水平,促进就业见习毕业生尽快就业。
二、目标任务
根据2014年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和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要求,今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目标任务12000个,用于吸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实践锻炼。具体任务已分解下达各地。
三、工作安排
(一)摸清就业见习需求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根据高校毕业生信息系统中录入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通过上门摸底、手机短信、电话了解、网上报名等方式,主动与未就业毕业生沟通,全面掌握本地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毕业生人数、见习意向等实际需求信息,并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工作,为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奠定基础。
(二)开发公布就业见习岗位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大岗位开发力度,深入企事业单位,大力宣传就业见习政策,鼓励动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积极申报见习基地。对已批准的见习基地,要动员开发更多的、高质量的见习岗位,不断扩大见习规模。
从7月份开始,各地要将就业见习政策、就业见习基地和就业见习岗位信息,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人社部门相关网站等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布内容应当包括见习单位、岗位名称及数量、岗位条件、工作内容、生活补助标准等信息,让有见习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及时了解掌握信息。
(三)组织就业见习岗位对接
各地要通过组织就业见习专场招聘会、就业见习网络招聘专项活动等多种形式,搭建用人单位与就业见习毕业生的对接平台,实行双向选择。加大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推荐力度,力争使每一位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都能参加就业见习。
自8月份起,各市于当月30日前将就业见习供求信息汇总上报省人才服务中心,省人才服务中心将同步在“安徽人才网”发布就业见习供求信息,并适时组织全省联动的就业见习岗位对接活动。各地要将就业见习供求信息,通过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广泛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我省将就业见习纳入就业促进民生工程的第一年,要求高,任务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强化考核督查。进一步健全就业见习工作制度,切实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落到实处。
(二)建立月报制度
为强化就业见习目标管理,按照省民生工程要求,建立就业见习月报制度,从7月份开始,每月30日前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进度汇总表(见附件2)报省人才服务中心。
各地要科学制定就业见习工作计划,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目标任务管理和督查,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年度就业见习目标任务。
(三)强化信息监管
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中就业见习的相关数据,是就业促进民生工程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大本地信息化建设力度,对就业见习机构还未联通金保工程专线、未实行业务联通的,要抓紧联通,省厅将适时开展督查。要指定专人负责,随时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经办信息录入就业见习管理系统,保证系统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各市要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见习季度分析工作,并将相关统计数据、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亮点等材料报省人才服务中心。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就业见习宣传工作。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使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深入解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各项优惠政策。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重视和采取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增加政策的社会知晓度、透明度,争取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深入用人单位进行政策宣传,通过面对面宣传政策,召开座谈会、政策宣讲会等形式向用人单位宣传就业见习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挖掘就业见习岗位,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要力争将就业见习政策宣传到每一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
各市7月30日前,将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报省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 果 联系电话:0551-62998289
电子信箱: 908842990@qq.com
附件: 1.××市(县)就业见习工作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见习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见习岗位
联系电话
单位补贴
(元/月)
财政补贴
(元/月)
合计 2.××市(县)就业见习工作进度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地区
本月就业见习的人数
本月地方政府实际拨付的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费用
本年度累计完成就业见习的人数
本年度地方政府累计实际拨付的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费用
被见习单位留用的人数
累计被见习单位留用的人数
填报人: 审签人: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