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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安徽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7-03-24   阅读:

 【实施日期】 2014.07.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安徽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的通知
(皖教师〔2014〕8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高师院校、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4〕1号)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决定组织实施我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我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包括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幼师国培”),通过对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教师、管理者和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引导各地规范教师培训管理,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学前教育和加强特殊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一)中西部项目

  采取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分为三个类别11个子项目。

  类别一:置换脱产研修

  采取院校集中研修、优质中小学“影子教师”实践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支教和高年级师范生到县镇中小学顶岗实习的“两次置换”,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含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和80学时的网络研修,并进行5个月的课题研究(行动研究),为农村学校(含城市薄弱学校,下同)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包括2个子项目:

  1.“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级研修项目。培训对象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2.“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中小学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助力研修项目。培训对象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县级以上青年骨干教师(教学能手)。

  项目承办院校选派高年级师范生到城镇中小学顶岗实习。

  类别二:短期集中培训

  采取集中培训、送培送教、“影子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10天的集中面授、30学时的送培送教(或5天的“影子培训”)与40学时的网络研修,并进行1个月的校本研修,着力解决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专业能力发展。包括5个子项目:

  3.“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与连片特困地区、大别山区中小学教师“送培送教”项目。培训对象为项目区县未曾参加“国培计划”培训的义务教育语文、数学、英语教师。

  4.“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中小学骨干教师“送培送教”项目。培训对象为义务教育非语数外学科的骨干教师和经典诵读教育、书法教育的骨干教师。

  5.“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特殊教育骨干教师“送培送教”项目。培训对象为聋教育和培智教育骨干教师。

  6.“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中小学骨干管理者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义务教育学校校内“留守儿童之家”优秀管理者、初中小学寄宿制学校骨干班主任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中心学校校长。

  7.“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教师培训实践基地校长、县级教师培训机构骨干培训者和优秀校本研修指导者、市县师训管理部门和高等院校培训部门负责人。

  类别三:教师远程培训

  采取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模式,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对教师进行80学时的网络研修、40学时的面对网下现场实践和校本研修的专家巡回指导,并进行为期1年的训后平台持续开放服务,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教师远程学习的能力,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包括4个子项目:

  8.“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义务教育学科教师(含未曾参加“国培计划”培训的教师,体育、美术、音乐学科兼职教师)。

  9.“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中小学管理者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义务教育学校校内“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者、初中小学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初中小学分管教学和分管德育校长。

  10.“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管理者、培训者及校本研修指导者。

  11.“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中小学新教师与“特岗教师”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义务教育2013年、2014年新教师与“特岗教师”。

  (二)幼师国培

  采取短期集中培训、转岗教师培训和置换脱产研修相结合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分为三个类别6个子项目。

  类别一:短期集中培训

  采取集中培训、送培送教、“影子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含乡镇公办园在村举办的分园以及巡回支教点,下同)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10天的集中面授、30学时的送培送教(或5天的“影子培训”)与40学时的网络研修,并进行1个月的园本研修,针对学前教育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以参与式技能型培训为主,重视优质幼儿园观摩实践,促使幼儿园教师更新教育观念,解决教育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科学保教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包括3个子项目:

  1.“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幼儿园保育员“送培送教”项目。培训对象为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员。

  2.“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幼儿园教师“送培送教”项目。培训对象为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

  3.“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幼儿园园长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骨干园长、新建(含闲置校舍改扩建)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

  类别二:转岗教师培训

  采用集中培训、送培送教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未从事过学前教育工作的转岗教师和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新入职的转岗教师优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10天的集中面授、30学时的送培送教与40学时的网络研修,并进行1个月的园本研修,帮助教师树立学前教育专业思想,掌握学前教育基本技能和方法,提高科学保教能力。包括1个子项目:

  4.“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幼儿园转岗教师与新教师“送培送教”项目。培训对象为2013年、2014年新教师和中小学转岗教师。

  类别三:置换脱产研修

  采取院校集中研修、优质幼儿园“影子教师”实践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城镇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幼儿园支教和高年级师范生到县镇幼儿园顶岗实习的“两次置换”,置换出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含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和80学时的网络研修,并进行5个月的课题研究(行动研究),为农村幼儿园(含城市薄弱学校)培养一批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包括2个子项目:

  5.“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幼儿园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级研修项目。培训对象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县级以上骨干教师。

  6.“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幼儿园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助力研修项目。培训对象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校级以上青年骨干教师。

  项目承办院校选派高年级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到城镇幼儿园顶岗实习。

  二、培训对象

  为切实扩大培训受益面,基本实现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全覆盖,并兼顾城市薄弱学校,我省2014年“国培计划”重点关注未曾参加“国培计划”培训的教师,特别是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中西部项目的培训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师和管理者、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幼师国培”的培训对象为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农村幼儿园教师为重点)教师、保育员和园长。

  三、实施时间

  我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原则上于2014年12月中旬前结束。其中,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含“幼师国培”转岗教师培训,下同)于7月下旬启动,中西部项目远程培训于9月中旬启动。

  四、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推动教师培训改革,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我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按照进一步创新培训模式,变革项目管理体制机制,为“国培计划”综合改革奠定基础的总体目标要求开展组织实施工作。

  (一)推进综合改革

  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培训方式单一和培训质量监管薄弱等重点难点问题,从培训课程、培训模式和管理体制等方面推进综合改革。

  1.切实改进培训课程。根据教师专业发展规律,试行自主选学和“菜单式”培训,增强培训内容的选择性,满足教师不同阶段需求。置换脱产研修和短期集中培训的网络研修阶段的教师选学课程不少于规定学时的1倍,远程培训的教师选学课程不少于规定学时的2倍。

  2.积极创新培训模式。突出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的结合,促进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提升,实现学用结合。强化实践性培训,突出参与式技能培训,落实互动式案例培训,培训学时不少于50%;充分发挥网络研修社区作用,有效指导和管理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和返岗实践。

  3.不断优化管理体制。通过共同开展需求调研、确定培训项目、研制培训方案、进行培训指导、实施过程监控等,推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协同创新。立项阶段,通过签订合作意向书联合申报项目。组织实施阶段,以签订合作协议为抓手,分工负责,实行行政与业务双线管理;齐抓共管,协作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推行混合式培训

  置换脱产研修和短期集中培训有效利用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切实推行混合式培训。远程培训积极推进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

  1.置换脱产研修将集中面授、“影子教师”、网络研修与课题研究(行动研究)相结合,短期集中培训将集中面授、送培送教(或影子培训)、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通过现场诊断,帮助教师发现问题,通过案例教学、实践观摩和情景体验等方式,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问题;将课题研究(行动研究)、校本研修作为培训的组成部分,利用网络研修社区对教师进行指导和管理,提高返岗实践实效,确保学以致用。

  2.教师远程培训将网络研修、现场实践、校本研修与专家巡回指导相结合,建立并完善“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一体化网络研修体系,通过建立学科组、学校、区域性教师学习共同体,做好对现场实践和校本研修的专家巡回指导,确保线下研修和现场实践成效。落实为期1年的训后平台持续开放服务,促进校本研修良性运行机制的建立。

  (三)强化项目管理

  针对项目管理薄弱环节,采取行之有效举措,进一步强化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水平。

  1. 下移管理重心。建立“联合立项、分工负责、协作推进”的工作机制,切实改变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管理为主局面,强化地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培训立项阶段和组织实施过程的参与,确保项目管理落到实处。项目工作分工见《项目组织实施指南》(附件2)。

  2.严格方案评审。细化培训方案评审指标体系,公开评审标准,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公正评审每一份培训方案。根据专家评审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培训方案。

  3.激发学员参训动力。通过分类别分子项目细化学员选派资格条件,单位推荐和教师自选相结合,改进选派程序,遴选条件符合、参训积极性高的教师参训。通过所有项目为每位学员建立网上“个人空间”和电子档案等方式,突出过程参与及学习成效,完善学员评价机制。试行通过学分管理,将实践应用考核纳入学分认定。学员管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培计划”项目参训学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教师〔2013〕8号)要求执行。

  4.加强过程监管。通过建立覆盖所有项目、面向组织实施各方、开放的网络监管评估平台,有效利用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项目申报、方案评审、组织实施和绩效考核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和学员派出单位参与的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机制,落实齐抓共管。建立监管评估结果定期通报制度,强化过程管理和质量监管。建立评估结果与培训院校(机构)申报培训项目、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年度教育督导、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年度考评、学员派出单位办学评估和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年度考核等挂钩制度,强化评估结果应用。

  (四)严格经费使用管理

  建立教师培训经费管理和使用评估机制,省制定培训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严格项目资金预决算制度,加强对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实行经费预决算制度与定期审计制度。省对承办院校(机构)预算执行、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合作协议和专项指导,合理配置“国培计划”专项经费。各承办院校(机构)按一定比例拨付培训经费,支持保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县级培训机构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实践基地有关培训活动的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食宿安排厉行勤俭节约,不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

  各市县校要落实必要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教师参加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有关规定,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五)做好顶岗实习工作

  各市县要通过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和高年级师范生到县镇学校顶岗实习的“两次置换”方式置换出农村教师参加脱产研修。师范生安排在县镇中小学幼儿园实习,不得安排在乡村特别边远地区学校实习。

  置换脱产研修项目承办院校要紧密结合师范生常规实习工作,建立有效激励机制,调动师范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原则上按照学员与实习生人数不低于1:1的比例,并结合各市县需求,择优选拔优秀高年级师范生参加顶岗实习。要以师德教育和技能训练为重点开展岗前培训,实行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制度。

  各市县、实习学校与实习生派出院校要建立合作机制,实行顶岗实习责任制,落实“双导师”制,严禁“放羊式”实习;妥善安排好实习生的工作和生活,确保实习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通过严格管理、加强指导和认真考核,提高实习质量。实习生管理、指导和保障工作继续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师范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师〔2010〕93号)有关要求执行。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要求见《项目组织实施指南》(附件2),有关具体事宜由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另文通知。

  2.请根据本通知要求,各市和省直管县教育局将“附件4-1”(一式三份),各承办院校(机构)将“附件4-2”与“附件3”(各一式三份),于7月18日前报送安徽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

  安徽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汪文华,联系电话:0551-62836284,电子信箱:ahjjzx@163.com,QQ群:安徽教师继续教育中心(175302339),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7号,邮编:230061。

  附件:1. 安徽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一览表

  2. 安徽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组织实施指南

  3. 安徽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承办院校(机构)培训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表

  4. 安徽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派训市县项目组织管理机构信息表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7月8日

  附件1
  安徽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一览表

项目
类别
子项目
培训院校/机构
培训人数
中西部
置换脱产研修
中小学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级研修项目
安徽师范大学
160
安庆师范学院
140
淮北师范大学
100
中小学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助力研修项目
安徽师范大学
260
安庆师范学院
220
阜阳师范学院
180
淮北师范大学
140
短期集中培训
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与连片特困地区、大别山区中小学教师“送培送教”项目
安庆师范学院
240
安徽师范大学
220
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
合肥师范学院
180
阜阳师范学院
160
中小学骨干教师“送培送教”项目
安徽师范大学
310
合肥师范学院
200
安庆师范学院
160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0
阜阳师范学院
120
淮南师范学院
100
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60
江南大学
50
江苏师范大学
50
特殊教育骨干教师“送培送教”项目
华南师范大学
150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50
中小学骨干管理者短期集中培训项目
安徽师范大学
280
合肥师范学院
240
安庆师范学院
180
阜阳师范学院
150
淮南师范学院
100
华东师范大学
100
南京晓庄学院
50
项目
类别
子项目
培训院校/机构
培训人数
中西部
短期集中培训
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短期集中培训项目
安徽师范大学
50
安庆师范学院
50
阜阳师范学院
50
合肥师范学院
50
黑龙江省教育学院
50
西北师范大学
50
远程培训
中小学教师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3000
中国教师研修网(北京尚睿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200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600
华东师范大学开放教育学院
1200
中国教育电视台
1000
中央电化教育馆培训中心
1000
北京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
1000
中小学管理者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
中国教师研修网(北京尚睿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400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0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1400
华东师范大学开放教育学院
1200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1000
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
中国教师研修网(北京尚睿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0
中小学新教师与“特岗教师”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2400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600
项目
类别
子项目
培训院校/机构
培训人数
幼师国培
短期集中培训
幼儿园保育员“送培送教”项目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
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50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20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80
幼儿园教师“送培送教”项目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80
安徽师范大学
240
淮南师范学院
180
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20
安庆师范学院
80
国家开放大学
100
幼儿园园长短期集中培训项目
安徽师范大学
150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20
安庆师范学院
100
黑龙江省教育学院
50
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80
阜阳师范学院
50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0
转岗教师培训
幼儿园转岗教师与新教师“送培送教”项目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00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30
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
安徽师范大学
70
国家开放大学
100
置换脱产研修
幼儿园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级研修项目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0
阜阳师范学院
50
幼儿园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助力研修项目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50
安徽师范大学
100
安庆师范学院
50
总计
 
32500


  附件2
  安徽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组织实施指南

  一、项目组织实施要求
  (一)培训对象选派
  1.培训对象遴选
  参训学员遴选工作主要由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师院校、培训机构,按照培训对象遴选条件(另文通知)组织进行。其中,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短期集中培训项目的高等学校培训部门负责人和教师培训实践基地校长的选派由承办“国培计划”培训任务的省内高师院校和远程培训机构选派。
  参训学员各遴选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培计划”项目参训学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教师〔2013〕8号)要求,严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培训对象遴选任务,按时、准确、完整地填报培训对象信息。
  2.培训对象派遣
  各承办院校(机构)应按照《“国培计划”参训学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培训班开班两周前,将开班通知发送相关市、省直管县师训管理部门,并通过多种途径通知到学员本人,及时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或联系不上的学员名单告知相关市县。
  各市、省直管县应及时将承办院校(机构)的开班通知转发到县(市、区),并督促县通知到校、校通知到人,确保参训学员按时报到参训。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学员要及时更换,确保参训率100%。
  (二)培训工作实施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厅〔2013〕1号)和省有关通知要求,实施项目培训工作。
  1.培训开班
  (1)项目与培训班级名称。各承办院校(机构)制作项目文字材料应统一名称。各子项目名称须与本通知正文一致。培训班名称格式统一为:子项目名称+承办单位名称+学段学科(领域)+培训班。如,“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级研修项目安徽师范大学初中生物培训班。
  (2)培训班组建。原则上,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含转岗教师培训,下同)每班不超过50人,远程培训每班在50-100人。幼儿园短期集中培训和转岗教师培训须错时开班,做到同期同一个班级学员来自不同地区,同期同一个班级不安排同一所幼儿园参训教师。
  2.学员管理
  各承办院校(机构)根据《“国培计划”参训学员管理办法(试行)》(皖教师〔2013〕8号“附件1”),结合实际,切实落实报到注册、组建班级、学习管理、生活管理和考核奖惩等要求。其中,所有项目要为每位学员建立网上“个人空间”和电子档案等,突出过程参与及学习成效,完善学员评价机制;要将返岗课题研究或行动研究(置换脱产研修)、校本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线下实践(远程培训)等实践应用纳入培训考核。要将每位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情况和培训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强化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培训实施过程的参与,有效调动学员参训动力。
  3.培训实施
  (1)置换脱产研修。“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级研修项目”60天的集中研修采用省内外两地培训方式,原则上省内、省外各30天,承办院校需选择具备“国培计划”资质的省外高水平高校,做好项目合作和培训工作衔接,参与省外高校培训管理,确保培训高质量。
  “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级研修项目”和“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助力研修项目”承办院校要切实加强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实践基地的合作,有效开展30天的“影子教师”,确保跟岗实践质量。要充分发挥网络研修社区作用,为参训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和训后跟踪指导提供有效服务。要通过任务驱动,落实返岗实践环节,加强对5个月的课题研究(行动研究)的指导和管理,巩固和转化研修成果,积极探索参训学员与顶岗师范生的联动机制,提升培训效益。
  (2)短期集中培训。承办院校要在集中面授和“影子培训”环节,强化实践性培训,突出教学技能,确保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通过建立与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和中小学幼儿园分工合作机制,落实“送培送教”,采取名师示范、现场诊断、同课异构、交流研讨等方式,完善送教培训模式,提升送教培训质量;考虑到“送培送教”项目省外院校路途远和少数项目学员分散在多个市等实际情况,承办院校可采用集中面授(10天)、“影子培训”(5天)与网络研修(40学时)相结合的方式。要积极利用网络研修社区,优化对集中面授、“影子培训”、“送培送教”和校本研修的资源服务,完善训后跟踪指导。要充分发挥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作用,落实对参训学员训后1个月校本研修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学以致用。
  (3)教师远程培训。承办机构要按照《关于印发<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实施指南>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20号)相关要求,认真做好骨干培训者培训、线上研修和线下实践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水平。要对担任项目县县级管理者与工作坊主(学科指导教师)的骨干培训者培训不少于30学时,指导项目县教师培训机构做好项目校校级管理者与指导者培训。网络研修(线上研修)不少于80学时,承办机构研修平台需具备选学功能和不少于160学时的选学课程。通过“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一体化网络研修体系,搭建学科组、学校、区域性教师学习共同体,为项目县及项目校提供线上与线下的专业支持与服务。对现场实践、校本研修的专家巡回指导不少于40学时,要通过建立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校的协作机制,健全远程培训组织管理体系,充分利用项目市县特级教师、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教研员和教师培训者(含高校学科专家),与项目市县合作开展巡回指导活动,重在现场诊断和问题解决。要确保训后研修平台持续开放服务不少于1年时间,并根据项目地区及学校要求,支持区域性及项目校校本研修活动的开展。
  (三)项目工作监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4〕1号)和省有关通知要求,强化项目监管工作。
  1.承诺培训绩效
  承办院校(机构)向省教育厅签订承诺书,以参训学员总体满意度为主要指标,通过目标驱动,确保培训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2.签订合作协议
  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置换脱产研修承办院校主要与教师培训实践基地签订“影子教师”和“影子培训”合作协议,短期集中培训承办院校主要与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签订“送培送教”合作协议,教师远程培训承办机构主要与市级师训管理部门(项目县参与)签订“巡回指导”合作协议。合作协议要明确各方分工和工作职责,规定培训团队、培训课程、实施培训、过程管理、考核评估和培训经费等方面具体事项。
  3.实行多方监管
  实行行政与业务双线管理、多方共管、协作推进,切实改变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管理为主的局面。按照项目工作分工(见本指南“二、项目工作分工”),结合各类别各子项目实施要求,省利用网络监管评估平台及其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学校等承办院校(机构)的合作方应主动参与过程监管,置换脱产研修和短期集中培训的学员派出市应指定专人作为承办院校培训实施监管团队成员,学员派出县应重点监管学员返岗课题研究或行动研究(置换脱产研修)和校本研修(短期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的项目县及学员派出单位应落实对线下实践和校本研修的过程监管。
  4.通报监管结果
  省将定期通报监管结果,并发布培训工作简报至市县和承办院校(机构)。承办院校(机构)要将动态监测结果和培训简报公开发布,及时发送市县,并报省项目办;每个子项目每学科(领域)的培训简报数量分别为:置换脱产研修不少于7期、短期集中培训不少于3期、远程培训不少于5期。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和中小学幼儿园需根据承办院校(机构)反馈的监测情况,落实对学员的管理,配合做好有关项目工作。监管情况作为省对组织实施各方项目工作绩效进行第三方评估的重要内容。
  (四)结业发证
  参训学员训前、训中和训后考核全部合格,准予结业,并发放结业证书。承办院校(机构)根据省有关要求(另文印发)印制结业证书,并有组织地发放。
  二、项目工作分工
  (一)项目规划
  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多方参与项目规划及项目设置的调研和论证;并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评审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二)项目立项
  以承办院校(机构)为主体,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培训实践基地根据联合申报要求参与,联合申报培训项目。
  (三)组织实施
  实行行政与业务双线管理、多方共管、协作推进。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管理、过程督查和绩效评估等。培训院校(机构)向省教育厅签订承诺书。
  2.培训院校(机构)与合作单位(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培训实践基地)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各方分工基本要求如下:
  (1)培训院校(机构)负责培训实施(含集中培训后的行动研究、课题研究、返岗实践和校本研修等的跟进指导、实地回访,远程培训后的现场实践与校本研修等的跟进指导、巡回指导)、过程监管、绩效自评和顶岗实习师范生选派、管理、指导和考核等。
  (2)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员选派,协助培训院校(机构)管理学员和顶岗实习师范生,参与培训实施监管。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学员选派、学员管理和顶岗实习师范生管理,协助培训院校(机构)开展需求调研、“影子教师”、影子培训、送培送教、实地回访和巡回指导等培训活动,监管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和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培训活动。
  (4)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具体负责送培送教、网络研修管理和远程培训巡回指导等培训研修活动,指导线下研修和现场实践等校本研修活动。
  (5)中小学幼儿园具体负责本校教师网络研修监管和校本研修(含线下研修和现场实践等)的实施与管理。其中,承担置换脱产研修和短期集中培训有关任务的教师培训基地学校具体负责“影子培训”(影子教师)的实施与管理。
  三、有关事项
  1.置换脱产研修的顶岗实习工作,根据省指导意见,由项目承办院校牵头,与有关市协商落实实习学校和实习岗位,并在8月底前报送《师范生顶岗实习信息表》至省项目办。
  2.各子项目学科(领域)培训班开班后(置换脱产研修5天内、短期集中培训3天内、远程培训10天内)应及时统计参训率,填写《参训情况统计表》,发电子版至省项目办和相关市、省管县。
  3.项目组织实施其他有关工作,与省项目办联系。

  附件3
  安徽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承办院校(机构)培训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表

  院校(机构)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子项目名称 学段与
  学科/领域 执行部门 班级 培训时间(天/学时) 起讫日期
置换脱产研修 短期集中培训 远程培训
集中
  面授 影子
  教师 网络
  研修 返岗
  课题研究/行动研究 集中
  面授 送培送教/影子培训 网络
  研修 校本
  研修 骨干
  集中
  培训 学员
  远程
  学习 对现场实践、校本研修的专家巡回指导
网络研修平台 公用IP地址
  及域名   学员测试账号及密码 学员1: 指导人员测试账号及密码   管理人员测试账号及密码  
  学员2:    

  说明:1.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的“院校集中”可分段实施;2.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在“短期集中培训”栏填写。3.“网络研修平台”可分学段与学科(领域)建设。

  附件4-1
  安徽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派训市县项目组织管理机构信息表

  市(直管县)教育局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区域与机构 角色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QQ号 备注
市级组织管理机构 分管领导               /  
负责人                  
联系人                  
县级组织管理机构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县级教师培训机构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附件4-2
  安徽省“国培计划(2014)”项目承办院校(机构)项目管理执行部门信息表
  院校(机构)         填表人:              填表时间:
部门与子项目 角色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QQ号 备注
项目统筹管理部门 分管领导             /  
负责人                
联系人                
项目执行部门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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