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秘[2014]239号
【发布日期】 2014.06.18 【实施日期】 2014.06.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皖教秘〔2014〕239号)
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委厅机关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信息化水平,促进服务型机关、效能型机关建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有关工作部署,决定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有关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教育实际,以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为抓手,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为契机,以大力推进网上审批为重点,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向信息化要效能,促进教育治理创新,提高委厅机关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徽教育网建设和管理。完成安徽教育网改版遗留工作,加强网站内容保障和日常管理,开展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明确各处室(单位)责任,规范安徽教育网子网站管理,确保信息在主网站和子网站的同步更新。完善门户网站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互动功能,更好地服务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和网站技术升级工程。按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和《网站(栏目)技术规范》,全面实施并完成升级工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针对公众关切,加强行政执法、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栏目建设,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
(三)加快教育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坚持需求主导、应用为主的原则,加强规划设计,整合信息资源,完成新版教育电子政务平台开发部署和旧版平台平稳过渡工作。增强多人多部门协同办公功能,发挥电子监察作用,实现信息公开平台和电子政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不断提高委厅机关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四)推进网上审批。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积极参与省级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努力创造条件,实现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政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为契机,对保留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具备条件事项逐步实现咨询、查询、申请、受理、审批等网上办理。
(五)推动基于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平台建设。总结政务微博应用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发布各类教育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重要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推进安徽教育微博矩阵建设,促进政务微博建设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延伸,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通实名认证微博。
(六)提高信息化平台的安全保障能力。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完善信息化平台的安全基础设施,制定完备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不断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密结合改革形势和教育实际,更加自觉地用信息技术改造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法,改革管理方式,不断提高教育治理能力,促进委厅机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纳入委厅年度工作重点,由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厅办公室要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厅财务处要把信息化平台建设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加强工作保障;厅信息中心、行政审批办、政务服务窗口等要分工落实具体任务;其他处室(单位)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活动有计划、按步骤推进。
(三)开展宣传培训。广泛宣传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的作用和意义,进一步激发委厅机关干部职工参与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要就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管理、电子政务平台使用等内容,通过举办集中培训班、开展网络互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