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办发[2014]4号
【发布日期】 2014.06.11 【实施日期】 2014.06.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上报城市公园内私人会所高档餐馆等清理整治情况的通知
(建办发〔2014〕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宿州市、六安市城市管理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上报城市公园内私人会所高档餐馆等清理整治情况的通知》(建办城函〔2014〕316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1.高度重视。开展城市公园内私人会所高档餐馆等清理整治活动,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城市公园公益性的重要举措。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切实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
2.按时报送。各地要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城函〔2014〕316号文件要求,抓紧梳理汇总城市公园内私人会所、高档餐馆、违规出租经营场所的清理治理情况,并于6月27日前报送相关统计表(文件中的附件1-3)。
3.加强督查。各地要以此次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梳理和加强公园建设管理,建章立制,努力构建长效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适时开展督查,并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省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督促检查中。
联 系 人:厅城建处(风景办) 赵新泽、陈刚
联系电话:0551-62871283、62871284
邮 箱:ahldjs@163.com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上报城市公园内私人会所高档餐馆等清理整治情况的通知》(建办城函〔2014〕316号)(略)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