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会函[2014]801号
【发布日期】 2014.06.10 【实施日期】 2014.06.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人事综合规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关于印发<关于设立身边好人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建会函〔2014〕80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行业主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关于设立身边好人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宣办字〔2014〕3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身边好人榜,是深化“践行核心价值,打造好人安徽”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是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指导和督促,积极推评行业(系统)好人,确保高质量完成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
二、把握工作重点。一是重点推荐。建筑行业、公用事业、市容环卫、物业管理等直接面向群众的基层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要重点参与。二是明确类别。好人榜共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劳节俭六个类别,要将先进典型人物培育与好人榜类别设置相衔接。三要完善程序。利用道德评议会等形式,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积极开展推评争取工作,做好好人榜重要节点发榜工作。四是营造社会氛围。借助宣传栏、报纸、网络等各种传播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好人榜的社会影响力。要落实嘉奖礼遇,做好上榜好人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工作。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在设立好人榜中的亮点工作、创新做法、鲜活经验和重要活动请及时报送厅文明办。
联系人:厅文明办 连加轩;邮箱:ahjsgh@sina.com,电话、传真:0551-62871232。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设立身边好人榜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