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14年)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7-05-13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皖教办[2014]18号
【发布日期】 2014.06.09 【实施日期】 2014.06.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教办〔2014〕18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与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若干意见》,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振兴安徽高等教育,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和<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通知》(皖教办〔2013〕8号),决定开展2014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有特色高水平高校建设计划

  包括有特色高水平高校建设重大项目。

  2.专业结构调整服务地方发展计划

  包括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重大项目。

  3.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计划

  包括重大教学改革资助项目、弘扬核心价值观名师工作室项目。

  4.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包括高校学科建设重大项目、研究生教育创新与长三角开放合作重大项目。

  5.领军骨干人才引进与培育计划

  包括高校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引进资助重大项目、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

  6.高校创新能力提升与科研成果转化计划

  包括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重大项目、高校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成果转化重大项目。

  7.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

  包括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数字图书馆及优质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项目。

  8.国际合作与开放办学计划

  包括“留学安徽”项目、中外合作办学示范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各校要按照“科学定位、分类指导、多元发展、特色办学”的安徽高等教育发展方针,在全面领会《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精神实质的前提下,紧扣本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教学改革和质量建设需要,以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或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为建设目标,把握好总体方向和原则,整体谋划,精心设计,处理好长远与眼前的关系、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继承与创新的关系、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已有项目与申报项目之间的关系,尤其要处理好“提升计划”与“振兴计划”的关系,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基础培育,统筹确定项目申报内容。

  2.各校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和规定限额组织各类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建设经费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从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专项经费中安排。各校可按照项目建设需要予以配套。

  3.为了规范振兴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每个申报项目都须填写《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见附件1),作为申报材料之一提交。

  4.各校须提交《2013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总体实施进展情况》、《2014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由各校振兴计划牵头部门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会同省财政厅统一组织项目评审和委托实施工作。

  三、申报时间、材料报送与咨询电话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各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类项目的申报和材料报送工作。需要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请根据具体项目指南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

  2.有特色高水平高校建设计划、专业结构调整服务地方发展计划、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计划中的重大教学改革资助项目、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等四类计划的相关项目由省教育厅高教处接收申报材料,并负责解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ahgjc@ahedu.gov.cn。

  有关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及相关项目申报指南、申请书、申报表格等附件材料请从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下载。

  联系人:彭璐、杨剑;电话:0551-62831841。

  3.领军骨干人才引进与培育计划的相关项目由省教育厅人事处接收申报材料,并负责解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uxurong@ahedu.gov.cn。

  有关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及相关项目申报指南、申请书、申报表格等附件材料请从安徽教育人事网(ahjyrs.ahedu.gov.cn)下载。

  联系人:许绪荣,电话:0551-62814998。

  4.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高校创新能力提升与科研成果转化计划等两类计划的相关项目由省教育厅科研处接收申报材料,并负责解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yc@ahedu.gov.cn。

  有关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及相关项目申报指南、申请书、申报表格等附件材料请从安徽学位与高校科研网(ky.ahedu.gov.cn)下载。

  联系人:蒋正飞,李诗争;电话:0551-62831845,62831838。

  5.国际合作与开放办学计划的相关项目由省教育厅外事处接收申报材料,并负责解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angbc@ahedu.gov.cn。

  有关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及相关项目申报指南、申请书、申报表格等附件材料请从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下载。

  联系人:耿尊芳、王炳成;电话:0551-62818125。

  6.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计划中的弘扬核心价值观名师工作室项目由省教育厅思政处接收申报材料,并负责解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ngyingming@ahedu.gov.cn。

  有关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及相关项目申报指南、申请书、申报表格等附件材料请从安徽思政与安全教育网(http://sz.ahedu.gov.cn/)下载。

  联系人:张英明;电话:0551-62831819。

  7.省教育厅财务处联系人:余奕祥、姚忠;电话:0551-62831825。

  8.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联系人:孙荣春、洪军;电话:0551-65100314。

  9.各校申报项目的《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除须向省教育厅的项目相关处室提交外,电子版由各校振兴计划牵头部门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高教处,电子邮箱地址:ahgjc@ahedu.gov.cn。

  附件:1.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略)
  2.2014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略)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6月9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