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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城市防洪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7-05-14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厅办函[2014]36号
【发布日期】 2014.06.09 【实施日期】 2014.06.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防汛抗旱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城市防洪工作的通知
(厅办函〔2014〕36号)

厅直各单位:
  为做好2014年厅直单位城市防洪工作,根据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4年省直单位防洪工作的通知》(皖管办〔2014〕61号)及合肥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防洪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城市防洪工作
  城市防洪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厅直各单位要从保证省会城市工作生活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城市防洪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为主,常备不懈,扎扎实实做好防洪抢险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城市防洪工作责任制。
  二、成立组织,落实责任
  省厅成立厅城市防洪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厅直单位和厅机关宿舍大院的防洪工作,组织实施合肥市城市防洪指挥部下达的防洪抢险任务。厅直各单位也相应成立防洪组织,负责单位内部的防洪工作。同时,厅机关服务中心、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地方海事局、省客运公司等单位要分别组织一支10人以上的防洪抢险队,负责汛期的抢险工作。抢险队负责人和队员名单及手机号码于6月15日前报厅防洪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4292236。
  三、超前谋划,做好城市防汛准备工作各单位在汛期前,要对本单位的宿舍区、办公区组织一次防洪安全检查;对低洼区的住房、办公室、仓库内的重要物品要提前做好转移安置等工作;要提前做好排水系统的疏通整治工作,清除隐患,防止内涝;要制定防洪预案,储备必要的防汛器材和物资,确保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措施及时到位,保证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四、坚持值班制度防洪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各单位要按厅城市防洪值班表的安排,及时安排人员值班(值班室设在厅机关服务中心,值班电话:64292898,值班表附后),值班人员要及时掌握上级的指令和汛情以及天气水文情况,做好巡堤护堤工作,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好紧急情况。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附件1
  厅城市防洪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经研究,厅城市防洪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宗斌   厅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王荣光   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潘功进   厅办公室副调研员
  成 员:
  朱文国   省公路局纪委书记
  席金波   省运管局副局长
  章新宽   省地方省事局副局长
  尹 平   省交通质监局副局长
  梁振东   省交通运输联网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机关服务中心,陶迎久任办公室主任,曾保军、袁鹏、白永刚、韩宁、郭六、李飞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2014年省交通运输厅城市防洪值班表

值班时间
值班单位
6月17日上午8点──7月1日上午8点
省交通运输厅
7月1日上午8点──7月16日上午8点
省运管局
7月16日上午8点──7月31日上午8点
省公路局
7月31日上午8点──8月16日上午8点
省地方省事局
8月16日上午8点──8月30日上午8点
省客运公司

  值班地点:交通运输厅宿舍大院综合楼三楼办公室(电话:64292898)。
  值班人数:每班不少于2人;
  值班人员职责:坚守岗位,负责做好厅宿舍大院的防洪工作和板桥河出口──交通厅桥的巡堤工作,做好值班记录。
  交接班:在下一班值班人员未到岗前,本班值班人员不得离岗。
  合肥市城市防洪指挥部电话:62622206。
  合肥市泵站管理所电话:62888506。
  双河泵站电话:6429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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