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保监许可[2014]234号
【发布日期】 2014.06.09 【实施日期】 2014.06.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皖保监许可〔2014〕234号)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浙商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地址的请示》(浙商保险皖分〔2014〕26号)收悉。经审查,批准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大道东侧0101室变更为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海大道12号。
原址不得保留机构。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安徽保监局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