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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关于开展2014年合肥市“智慧企业”建设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7-05-24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发文字号】 合经信推[2014]170号 【发布日期】 2014.05.29
【实施日期】 2014.05.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行业经济体制改革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关于开展2014年合肥市“智慧企业”建设活动的通知
(合经信推〔2014〕170号)

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合肥移动各县(市)分公司、滨湖营业部、市区营业部、政企客户部:

  2013年,按照省经信委、安徽移动公司《关于开展万家“智慧企业”建设活动的通知》(皖经信资[2013]64号)文件要求,全市创建519家“智慧企业”,超额完成了年度“智慧企业”建设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推进了我市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促进了两化深度融合,全面提高了企业信息化水平,受到省经信委、安徽移动公司的表彰。为继续做好2014年全市“智慧企业”建设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智慧企业”建设目标

  2014年重点打造700家“智慧企业”。

  二、建设内容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资源聚合”的方针,基于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前沿技术,积极依托合肥移动公司在网络、技术、服务和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以基础通信、营销服务信息化、办公管理信息化等工程建设为抓手,为企业提供各种信息化应用解决方案,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的科学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推荐上报阶段(6月):

  各县市区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见附件1),通过企业自荐和工业园区、当地移动公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汇总“智慧企业”名单,报市移动政企客户部。

  (二)建设推进阶段(7-12月):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委)、开发区经促局要会同当地移动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同时当地移动公司要按照客户经理走访制度要求,落实各项信息化应用的推广工作,持续提升企业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

  (三)总结阶段(2015年1月-2015年2月):

  市经信委、合肥移动公司将对“智慧企业”建设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参照“智慧企业”评选标准(见附件2),评选出达标、优秀“智慧企业”,予以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经信委和合肥移动公司统一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建立合肥市“智慧企业”建设活动的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同时各县市区经信委(经委)、开发区经促局、各县(市)移动公司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专人负责,确保建设成效。

  (二)加强政策资金扶持。合肥移动公司为“智慧企业”建设提供专项配套资金1000万元,用于“智慧企业”信息化产品应用费用补贴及优秀“智慧企业”返点补贴(见附件3)。合肥移动公司为“智慧企业”提供免费培训、体验服务。市经信委将优先遴选符合条件的“智慧企业”认定为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优先推荐优秀“智慧企业”申报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并在扶持资金上给予优先支持。各县市区要优先扶持达标企业申报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有条件的要设置专项配套资金。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经信委(经委)、开发区经促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协助当地移动公司完善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智慧企业”建设。市经信委、合肥移动公司联合成立督查组,将定期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经信委(经委)、开发区经促局、各县(市)移动公司应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智慧企业”建设活动意义,扩大社会影响力。

  联系人:市经信委   孙勇  0551-63538782

  合肥移动公司 刘锐 13955186166

  合肥移动公司 范超  13856938878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2014年5月29日

  附件1:
  合肥市“智慧企业”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区域
2014年目标企业
(家)
2014年目标推荐企业(家)
高新区
80
160
经开区
80
160
新站区
80
160
巢湖经开区
20
40
肥东县
55
110
肥西县
55
110
长丰县
55
110
庐江县
55
110
巢湖市
40
80
瑶海区
30
60
庐阳区
50
100
蜀山区
50
100
包河区
50
100
全市
700
1400


  附件2:
  2014年“智慧企业”建设评选标准

  一、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
涵盖业务
基础通信工程
集团专线、多媒体电话(IMS)、集团通信录
营销服务信息化工程
商户管家、移动400、集团彩铃、集团短彩信
办公管理信息化工程
基础OA、移动OA、销售管家、车辆定位、行业手机报

  二、达标“智慧企业”评选标准:
  企业年内新增使用5个或以上的信息化产品,其中集团专线和多媒体电话2项为必选项。
  三、优秀“智慧企业”评选标准:
  在达标企业中,按达标企业的年度信息化建设内容投入费为标准,按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前十名。

  附件3:
  合肥移动支持“智慧企业”建设优惠政策(试行)

  一、基础通信工程

  (一)集团专线。按对应产品市场价,移动公司给予使用企业50%费用补贴。

  (二)多媒体电话(IMS)。免月租费(30元/部),长市话统一价。

  (三)移动4G手机终端进集团优惠。建设推广期内,集团用户办理移动4G手机终端,可实时享受移动公司免预存赠机政策。

  二、营销服务信息化工程

  (一)企业4001统一号码。企业一次性预存12个月费用,给予25%的返点。

  (二)集团彩铃。免彩铃制作费100元/条;月功能费5元/户/月补贴2元/户/月。

  (三)短彩信平台。免费使用价值1.8万元的专业短彩信服务器一台。

  (四)呼叫中心。免费提供PBX交换设备,免费提供技术咨询及支持。

  三、办公管理信息化工程

  (一)符合达标“智慧企业”要求的公司,在涉及项目开发及终端使用费的,给予开发费50%补贴;针对MAS二次开发的应用项目,开发费1万元以内的给予全免。

  (二)根据所选项目提供试用1-3个月免费试用。

  四、移动信息化专项补贴

  优秀“智慧企业”:按照当年专线和IMS业务使用费标准的25%进行话费返还补贴(用户次年必须继续使用“智慧企业”建设内容中的相关产品,且相关资费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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