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银监复[2014]110号
【发布日期】 2014.05.29 【实施日期】 2014.05.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银行监管
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农发行巢湖市居巢区支行迁址更名的批复
(皖银监复〔2014〕110号)
农发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居巢区支行迁址并更名的请示》(皖农发银营发〔2014〕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居巢区支行迁址至合肥市金寨路91号立基大厦A座营业,并更名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合肥市金寨路支行。原址关闭,不得办理金融业务。
二、请持此批文、你单位介绍信及领证人身份证和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居巢区支行金融许可证,于10日内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请在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四、我局对梁本虎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合肥市金寨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无异议。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