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 2014.05.26
【实施日期】 2014.05.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环保综合规定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举办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环保局,各大中型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环人[2002]84号)精神和要求,省环保厅决定举办全省2014年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全省环境保护专业2014年拟晋升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时间:6月29日~7月5日,6月29日下午报到,6月30日开学。
三、培训地点:电子工程学院科技交流中心(合肥市黄山路460号。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10路、129路;从汽车站乘129路到电子工程学院下车。联系电话:0551-62200188, 0551-62200199 )
四、培训内容:环保法律法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环保应急概论、生态保护、环境监测知识、污染场地风险评估、辐射相关知识、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技术等。
五、学习费用:预收培训费800元/人(含讲课费、场地费、资料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方式:以专家讲授方式进行。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登记72学时。
七、相关要求:继续教育是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将所属范围内需参加培训人员统一组织填写报名回执表,于6月5日前报省环保厅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省环科院)。
联 系 人:魏伟、葛宏艳
联系电话:(0551)63545156
传 真:(0551)63545156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5月26日
附件: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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