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证监函字[2014]116号
【发布日期】 2014.05.23 【实施日期】 2014.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核准金信期货有限公司终止合肥营业部的批复
(皖证监函字〔2014〕116号)
金信期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终止合肥营业部的申请》(湘金期字〔2014〕3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终止金信期货有限公司合肥营业部。
二、你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时上缴《期货公司营业部经营许可证》,办理终止该营业部的工商注销手续,并自办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局。
三、你公司在终止合肥营业部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我局报告。
安徽证监局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