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银监复[2014]113号
【发布日期】 2014.05.22 【实施日期】 2014.05.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银行监管
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筹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休宁支行的批复
(皖银监复〔2014〕113号)
徽商银行黄山分行:
《关于筹建徽商银行黄山休宁支行的请示》(徽黄〔2013〕19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行在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齐云西大道鼎天广场1幢1004-1006铺筹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休宁支行。
二、机构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筹建结束后,按规定向黄山银监分局申请办理开业手续。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