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4.05.15
【实施日期】 2014.05.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招工与就业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5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2015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包括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4个乡镇服务站。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据此委托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核。
二、项目选择标准、建设规模、造价标准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比例等,参照附件。
三、各地上报项目时,须将县级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市级发展改革委的请示文件、项目的土地、规划选址和资金落实情况文件、环能评登记表及IMO文件一并上报。各地在7月31日前,将上述文件材料报送我委(就业和社会保障处)。
联系人:张军、联系电话:0551-62602204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就业[2014]863号(略)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