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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7-06-14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卫妇社秘[2014]30号
【发布日期】 2014.05.14 【实施日期】 2014.05.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妇幼卫生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妇社秘〔2014〕30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妇幼保健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4〕5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现将《安徽省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5月14日

  安徽省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20周年,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和支持妇幼健康事业,促进卫生计生系统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我省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4〕5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以“共圆妇幼健康梦”为主题,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提升我省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妇幼保健工作力度,深入实施妇幼女儿童康水平提升工程,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住院分娩率、婚前医学检查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妇女常见病和两癌普查覆盖面,保障妇女儿童身体健康。
  三、活动内容
  (一)启动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方案,围绕领导重视好、规范管理好、服务质量好、指标落实好、人民满意好,积极开展全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打造群众满意的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二)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3〕44号),积极开展调研,制定我省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资源优化整合。指导国家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地市级妇幼保健院和县级妇幼保健院试点建设。
  (三)开展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活动。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竞赛活动要求,联合省总工会共同组织开展全省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力争参加全国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并取得好成绩。
  (四)推进爱婴医院复核。以倡导母乳喂养、严格控制剖宫产率为重点,加强爱婴医院管理。根据爱婴医院评估标准,结合产科急救中心评估工作,开展爱婴医院复核,规范产、儿科服务。
  (五)参与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以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为抓手,深入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艾滋病母婴阻断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推进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免费婚前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和诊断等出生缺陷防治措施。组织开展妇幼健康社会宣传和科普知识传播活动,积极参与全系统“服务百姓健康行动”活动。
  (六)宣传表扬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妇幼健康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妇幼健康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对妇幼健康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以上重点活动实施方案分别另行印发。
  四、工作安排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4月-5月,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并下发《安徽省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市级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动员,明确活动牵头处室和具体人员,并于5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我委。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6月至11月,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安徽省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和本地区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项活动,确保工作进度,及时向我委报告活动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4年12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进行总结。各市卫生局,省直管县卫生局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我委,我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加强与宣传、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合作,发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积极开展活动,形成各级领导重视、部门大力支持、全系统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各地要将活动开展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突出惠民利民,改进服务作风,着力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注重亮点、突出特色,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三)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结合儿童节、母亲节等重要时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政策宣传,普及健康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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