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村函[2014]650号
【发布日期】 2014.05.13 【实施日期】 2014.05.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美好乡村和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规划评估工作的通知
(建村函〔2014〕65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会议要求,为进一步优化美好乡村规划,加快推进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经研究,对列入2014年美好乡村建设重点示范村的中心村和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规划开展评估。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5月15日-6月20日,各市具体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二、组织方式
评估工作分市进行,广德、宿松两个省直管县规划分别纳入宣城、安庆市集中评估。厅专家评估组到达各市后,先听取市规划部门集中汇报(每个规划汇报时间为3分钟),然后进行规划点评,提出评估意见。对存在问题的规划,由各市、省直管县城乡规划部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配合进行再优化。为提高评估效率,各市可先行对提交评估的村庄规划进行技术审查,做好准备。
三、评估重点
评估重点主要是查看规划人口预测和人口规模是否合理,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是否合理,垃圾、污水处理工艺是否妥当,村庄建筑布局是否与地形地貌、自然环境相协调,是否规划设计有大广场、宽马路、铺草坪、种风景树等城市化元素问题;渔民上岸安居工程集中安置点是否与美好乡村建设相结合。
请各市、省直管县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接通知后,抓紧落实,切实做好美好乡村和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规划完善工作。
联系人:郭佑芹 0551-62871525
田海松 0551-62871582
吴胜亮 0551-62871524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