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保监许可[2014]197号
【发布日期】 2014.05.13 【实施日期】 2014.05.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至、潜山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皖保监许可〔2014〕197号)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至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元保险〔2014〕73号)、《关于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元保险〔2014〕79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批准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至支公司营业场所由东至县尧渡镇河西路52-5第2层变更为东至县尧渡镇东流路商业步行街2幢1021-105室、2021-205室、1022-106室、2022-206室;
批准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潜山县梅城镇皖潜大道619号1-3层变更为潜山县梅城镇舒州东路844号。
原址不得保留机构。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安徽保监局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