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保监许可[2014]194号
【发布日期】 2014.05.12 【实施日期】 2014.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设立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公司下塘等4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皖保监许可〔2014〕194号)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公司下塘等4家营销服务部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公司下塘营销服务部、霍邱支公司新店营销服务部、五河支公司浍南营销服务部、泗县支公司屏山营销服务部,准予开业。
二、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公司下塘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长丰县下塘镇双朱路东侧下塘镇交警支队向南700米;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霍邱支公司新店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霍邱县新店镇镇政府斜对面第二层;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河支公司浍南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五河县浍南镇皇庙村387-1号一、二层;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泗县支公司屏山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泗县屏山镇屏山村104国道北段食品站向北100米。
三、上述机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四、你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五、你公司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前不得营业。
安徽保监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