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14年)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安徽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乙级、临时资质认定的公告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3-31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 2014.05.07
【实施日期】 2014.05.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安徽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乙级、临时资质认定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五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皖政〔2014〕35号),从即日起,我厅取消安徽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乙级、临时资质认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5月7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